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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直嘗試給一些長期在中國居留的外國人以“國民待遇”,但中國由于并非移民國家,在實行真正“綠卡”制度方面,始終步伐謹慎
本刊記者/劉英麗
雖然近年來關于各地紛紛向外籍人士發放各種“綠卡”的消息不絕于耳,但此前傳聞的在2003年底建立與國際通行辦法接軌的中國“綠卡”制度,仍然停留在“最后一公里”。
換句話說,目前,中國“綠卡”仍然只是眾多希望在中國長期居留的外國人中的極少數人的“特權”。
據新華社報道,公安部已會同有關部委研究制定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并上報國務院審批,如果得到批準,外籍人士特別是高層次人才將會獲得更大的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一位官員稱,《辦法》出臺將是中國推行“綠卡”制度的關鍵步驟。
但是直到2004年2月5日,公安部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對本刊介紹說,中國“綠卡”制度仍然處于籌備階段。
現行“綠卡”含金量各異
“將要出臺的制度不能稱之為‘綠卡’制度,這種叫法不確切。”華東師范大學人口所教授駱克仁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表示。
在國際上,綠卡就是永久居留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獲得移民簽證的就能取得綠卡。這種制度一般為移民國家或者需要引進外國勞動力的國家所采用。獲得了該國的“綠卡”就意味著享受與該國居民相同的“國民待遇”,除了沒有選舉權之外,和該國的居民在權利上沒有差別。
所謂的中國“綠卡”與國外綠卡有很大差別。嚴格意義上,目前很多外籍人士已經拿到的,只能被稱為長期居留證。
為了吸引國外高層研究人才和外部資金,近幾年中國各地陸續在一定范圍內頒發了2-5年的長期居留證。
2003年2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給46名外籍人士發放了3年、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簽證。它意味著這些外籍人士不必像過去那樣一年辦一次簽證并且有次數限制,而是改為3年或者5年辦一次簽證,且在此期間可以多次、自由往返。
據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宣傳干事蘇強介紹,長期居留證帶來的最大便利就是出入境手續簡便了。每次出入境只需做簽注即可。
當時,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張引娣就指出,這種長期居留證有別于在華永久居留資格,但它仍是1949年以來中國在外籍人士入境和居留方面力度最大的改革舉措之一。
不僅北京,其他城市也給一些專家學者、投資者頒發過長期居留證。但是,長期居留證并不能像“綠卡”一樣,能給他們帶來與當地居民相同的待遇,除了出入境的便利之外,它更多是一種榮譽。
“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榮譽,表明中國政府的信任。”青木洋子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表示。1993年來到中國的青木洋子,在天津免費教盲人學習,2000年已經獲得了天津市公安局頒發的所謂“綠卡”,當年同時拿到的,只有四個人,其中兩名是大型外企總經理,還有一位是南開大學的教師。
由于申請資格受到嚴格限制,目前獲得長期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只是少數。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于為外籍高層次人才投資者和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實施辦法》中的規定,只有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才能取得北京市頒發的中國“綠卡”——2到5年長期居留證,享受入境及居留便利。這些條件包括,對國家及社會、對北京市有重大或突出貢獻,在京投資300萬美元以上等等。
在上海,只有獲得“白玉蘭”獎項(上海市為作出杰出貢獻的人士特設)才能有資格獲得長期居留證。
盡管各地的資格標準有所不同,但大多集中在三類人身上:外籍高級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資數額較大的外籍投資者,以及家庭團聚人員。
與外國人擁有的長期居留證不同,一些留學生拿到了目前中國最具綠卡意義的證書,2002年上海市為已經加入外國國籍的海外留學生以及個別外國記者量身訂做了中國“綠卡”,擁有這張“綠卡”才真正享有與上海市民相同的待遇。
但據駱克仁教授介紹,上海的這種中國“綠卡”在適用對象上也是有相當局限性的,比如,在學歷、所經營的企業等方面都要達到某些要求,并要得到上海市人事局以及國際合作處的認可。
讓“老外”享受“國民待遇”?
因此,各方對即將由公安部出臺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寄予期望,認為它與國外意義上的“綠卡”涵義更為接近。
據正在研究“雙重國籍”課題的駱克仁介紹,將要出臺的制度也可能包括擁有外籍的歸國留學生以及其他外籍人士兩部分。
“到底在多大范圍內發放‘綠卡’,是當前需要斟酌的關鍵。”駱克仁說。
中國“綠卡”以及長期居留證的出臺對人才的引進和招商引資起到了重要作用。為此,很多學者呼吁將要出臺的制度在發放范圍和享有的權利上,更接近與國外的涵義。
“不管是留學生還是外國人,只要是我們需要的人才,而且可以增加稅收,都可以給予他們中國‘綠卡’待遇。”駱克仁對本刊說。
他還建議,公安部門可以將對留學生的綠卡政策和外國人的長期居留證綜合在一起管理。盡管現在兩者包含的權利差別很大,但是將來的趨勢是越來越靠近的。
不過,國外的綠卡制度也是有選擇性的。中國不是移民國家,因此在發放范圍上將更加嚴格。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更多的物流、資金流的涌入,中國在外籍人士的待遇問題上也亟待出臺更加適應當前社會經濟形勢的新舉措。
有資料顯示,目前在中國內地就業的外國人,登記在冊的已經超過6萬,這些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城市。隨著中國與世界經濟聯系日益緊密,這個數字還會繼續增加。而未經登記,但在中國長期工作、投資、居留的外國人,遠遠大于這個數字。中國在給他們提供更多的便利,甚至給他們以“國民待遇”方面,步履仍然謹慎。
過去,外國人只能居住在指定的賓館、涉外公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選擇住所。如今這一情況已經得到改觀——北京市于2003年9月試行,10月1日推出了新的規定:外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住所。只要該賓館或者住所具備電腦聯網能力,可以讓公安部門通過電腦登記備案即可。
接著,2003年11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又取消了針對外籍人員的暫住證。過去外籍人員必須辦理暫住證,應用的范圍很廣,例如到海關提貨、辦理中國駕駛執照等。但是考慮到辦理暫住證對外籍人員的不便,北京市公安局與海關等部門協調,取消了辦理暫住證的規定。
“隨著入世和2008年奧運會的臨近,我們會為外籍人士提供越來越多地便利,”蘇強說:“這是一個開放城市與國外接軌,融入國際人才循環的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