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三日電 題:中國民情催“表”情
中新社記者 李卓
二月下旬的北京乍暖還寒,天安門前已擺出鮮花,迎接各地即將赴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們。這些承載民眾意見和心聲的人,來自各行各業,他們見證了中國社會的民主進程,并經歷了去年被媒體稱為“公民權利年”的洗禮,更加重視來自選民的授權。
二OO三年,中國百姓的維護權益意識、參政議政意識增強:深圳、北京的多位自薦參選人在競選當地人大代表時脫穎而出;深圳市南山麻嶺凱麗花園三十三名選民在《罷免函》上簽名,要求罷免新當選的區人大代表陳慧斌;浙江杭州拆遷戶劉進成用宣傳憲法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其他如反對乙肝歧視、業主維權、民工要求清欠工資并得到政府重視的事例也屢見報端……
中國民情催“表”情。人民代表的權利意識同樣在增長。正如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人民代表秉持著人民賦予的權力,也更加體貼民生、反映民意。
——議案的數量多了。一九八三年是正式實行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制度的第一年,當年代表僅提出議案六十一件;然而到了二OO三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共收到代表提出議案一千零五十件,二十年的時間里,議案數量提高了近十八倍。而且這些議案的內容也從開始關注本地區、本行業,轉向關注大眾生活的點點滴滴。
——代表的聲音大了。南京市人大日前取消了“鼓掌表決”的會議程序,反映了代表們要發出“自己聲音”的決心;陜西省人大代表在省“兩會”期間,提出“停止三門峽水庫蓄水發電,從而徹底消除渭河下游水災隱患”的議案。
——立法的質量高了。中國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是國家權力機構,有人民代表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共頒布七部新的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證法”等,關注的是人民生活,維護的是公民權利。在全國人大未來的立法規劃中,如憲法修正案、選舉法(修訂)、侵權責任法、初級衛生保健法、傳染病防治法(修訂)、社會保險法、社會救濟法、農民權益保障法等,都立足于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政治、經濟、人身、財產等權利。
——監督的意識強了。各級人大重大事項表決時,不再都是“全票通過”的場面。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和對法院、檢察院的監督制約作用正在逐步加強,實現了由“軟監督”向“硬監督”的轉變。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有了十九名年富力強的專職委員,有利于增強人大對“一府兩院”的監督作用,使之成為一個可以監督也善于監督的機構。
除此之外,人大代表們的調研項目多了,還嘗試在更廣闊的領域征集民意。如在剛剛結束的各地“兩會”中,北京、河南等很多地方的代表利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在民眾中征集建議和議案;中國人大新聞網推出“兩會連著你和我”問卷調查,里面就“今年最希望代表委員關注的問題”等十個方面廣泛征求民意。
一位網友在人民網的全國“兩會”留言板上寫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隨著社會進步和民主進程的加快,一年一度人大會議也將越來越體現出人民群眾的意愿。”越來越多的人大代表們已經意識到,群眾的“小事”正是他們的大事。
正如溫家寶總理去年底在美國哈佛大學的演講時所說:“中國所有這些進步,都得益于改革開放,歸根到底來自于中國人民基于自由的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