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4日電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非居民個人外匯業務做出了明確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今日具體介紹了規范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有關新規定。
在被問及根據《通知》,非居民個人應如何辦理境內外匯資金劃轉時,這名發言人指出,非居民個人辦理境內外匯資金劃轉時,應如實向銀行說明外匯資金劃轉用途,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銀行在對非居民個人填寫的內容與非居民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核對的基礎上,只能為其辦理本人現匯賬戶與現匯賬戶、現鈔賬戶與現鈔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
在被問及《通知》對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流出如何規定時,發言人稱,非居民個人需將外匯賬戶內的存款匯出境外時,直接到銀行辦理,并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
非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需匯出境外時,匯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到銀行辦理;匯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和本人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辦理。
這名發言人還稱,根據《通知》要求,非居民個人在辦理一些外匯收支活動時,應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了解掌握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的有關情況,便于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也方便外匯局的事后核查及反洗錢的需要。這不是外匯局額外增加的審批項目,不會對非居民個人正常的外匯收支活動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