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廣網消息:4年前,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犯賴昌星率領妻兒畏罪潛逃到加拿大,并向加移民部提出了所謂的“難民”申請,結果被駁回。但賴昌星“賊心不死”,轉而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復議,沒想到再遭駁回。在兩次碰壁之后,賴昌星仍不死心,于日前委托律師向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提交了一份質疑書。
2月24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針對這一質疑書,向聯邦上訴法庭提交了一份立場書,駁斥了賴昌星在質疑書中所列舉的種種理由。法律專家指出,這意味著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接受賴昌星上訴的可能性很小。看來,已經在加拿大“賴”了4年多的賴昌星要想繼續“賴”下去,已經很難了。
走向窮途末路
賴氏兩次“難民”申請遭拒
由于加拿大司法程序非常復雜,關于賴昌星“難民資格申請”案還得從頭說起。1999年8月,賴昌星因廈門遠華走私案東窗事發,舉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將賴氏夫婦拘捕。2001年7月,有關賴昌星“難民資格申請”案舉行第一次聽證會。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部下屬的難民法庭駁回了賴昌星的“難民”申請,理由是沒有證據顯示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后將因政治問題受到迫害,因此賴氏夫婦和3個子女不具備“難民資格”。兩個月后,賴昌星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復議請求。2003年7月,加聯邦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今年2月3日駁回了賴昌星的上訴,但同時允許賴昌星就這一判決在兩周內提出質疑,即再次進行上訴。
2月17日,賴昌星委托律師向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提交了一份質疑書。一個星期后,加拿大移民部也向加聯邦上訴法庭遞交了一份立場書,指出賴昌星在質疑書中并沒提出什么新的證據,因此不值得就其“難民資格申請”問題做進一步辯論。按照加拿大的司法程序,加聯邦上訴法庭將用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就是否受理賴昌星的上訴做出決定。法律專家指出,由于加移民部出面駁斥了賴昌星對加聯邦法院判決結果的質疑,加聯邦上訴法庭受理這一上訴的可能性很小。
何時遣送回國
“難民資格”案最早3月結束
目前,中國和加拿大之間沒有簽署引渡協議,因此,賴昌星回國的方式只可能是被遣送。如果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拒絕受理賴昌星的上訴,那么,賴昌星能否很快被遣返回國呢?
對此,法律專家指出,如果賴昌星的上訴請求不被受理的話,他仍然可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訴。但最高法院受理此案的可能性會更小。這樣看來,加拿大聯邦法院此次的判決很可能將是最終結果,而這場曠日持久的賴昌星“難民資格申請”案最早可望在今年3月結束。
遣送回國最早要到9月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賴昌星將很快被遣送回國。法律專家指出,根據加拿大的司法程序,賴昌星還可以向加移民部提出遣送風險評估申請,而移民部做出這一評估大約需要6個月的時間。因此,賴昌星被遣送回國估計最早要到今年9月。
賴氏揮金如土
不斷收到加拿大之外匯款
在1999年畏罪逃到加拿大后,賴昌星就在當地過上了“揮金如土”的生活。關于這一點,加拿大刑法改革國際中心高級研究員、曾為賴昌星案當過專家證人的楊誠博士指出,從加拿大當地媒體的報道來看,賴昌星目前的生活很奢侈。“2000年11月,當加拿大皇家騎警去抓他的時候,他已在加拿大東部尼加拉小鎮一個賭場中連續豪賭了19天”。
2002年6月,在加拿大移民部駁回賴昌星的首次“難民”資格申請后,加警方隨即逮捕了賴氏夫婦。但他們在交納保釋金后很快被釋放,此后一直處于被軟禁狀態。在此期間,賴昌星的日子仍然過得很舒服。據悉,盡管他的不少銀行賬戶被凍結,打官司也花錢如流水,但他仍能源源不斷地收到從加拿大以外寄來的錢。(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