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一日電(記者魏晞)中國證監會今天表示,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長城證券三家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已核準,三家公司將成為首批獲準發行公司債的券商。這是近年來中國公司債券市場發展邁出的重要一步。
券商發債討論已歷時數年,此次得以發行被認為是證監會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對于改善券商融資結構、增強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本次核準發行的債券規模共計不超過四十二點三。其中中信證券不超過十億元,海通證券不超過三十億元,長城證券不超過二點三億元。
風險控制仍是證監會考慮的首要問題。此次各家公司發債規模都嚴格限制在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以內,債券期限均為五年,全部由債券擔保人出具了全額、不可撤銷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同時,發行將全部向合格投資者定向發行,并由發行人依據規定自行組織銷售。各發行人都根據規定聘請評級機構對本次發行的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為債券持有人聘請債券代理人,為債券本息的償還設定了專項償債賬戶并明確提取償還資金的頻度,以及明確了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利、召開程序及決議的生效的條件。
可以預見,發行公司債券作為合法的長期融資渠道,將成為證券公司融資的重要方式。證監會稱,今后將陸續有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長期資金。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券商存在經營風險,保監會和銀監會已明確將各銀行和保險公司控制在可購買券商公司債的名單之外,投資者范圍受到限制。業內人士認為,這也是目前中國金融分業經營現狀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