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交通廳廳長因腐敗而落馬的現象似乎進入了“加速”階段。
僅今年前兩個月,江蘇和安徽兩省的交通廳廳長章俊元、王興堯,就先后因重大違紀等問題被人大罷免職務,接受立案審查。
這一現象成為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們關注的熱門話題。
來自交通系統的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高速公路發展公司總經理李祖偉,新疆公路運輸管理局總經濟師祖麗菲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針見血地指出,產生腐敗的主要原因是權力過于集中。
李祖偉代表指出,從1998年開始,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開始側重于交通系統。5年來,全國公路建設的總投資達1.2343萬億元,比建國以來的總投資高出近1倍,使我國的高速公路通車里程躍居世界第三。這一成就的取得,依賴于公路建設投融資體制的變革,其投資結構逐漸從過去單一國家投入的封閉式管理,變為逐漸以地方融資為主、融資渠道向全社會開放。
由此,傳統上隸屬于計委的公路建設項目的立項批復權,由交通廳“接管”,各地市交通部門提出的項目可行性報告,也全部由交通廳決定。從融資到資金的分配與支出,權力都集中在交通廳。具體地說,就是由交通廳長一人說了算。
然而,近年來腐敗現象的“增多”和腐敗金額的攀升,不能簡單怪罪于投融資體制改革本身。從事公路建設管理多年的李祖偉代表指出,過去公路建設由國家統管,整個運作過程是全封閉的,根本不為外界所知,立項建設的具體程序非常神秘,盡管總體投資規模無法與現在相比,腐敗的數額無法與現在相比,但產生腐敗的概率更高,只不過外界很難知道或很難發現而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公開招投標,盡管存在制度漏洞,卻使公路建設程序翻開了向全社會公開透明的一頁。
兩位代表指出,招投標程序的逐漸公開,讓人們看出了近年來交通廳長腐敗行為高發點的轉移趨勢———從最早的招投標到最近安徽省交通廳廳長王興堯栽在高速公路建成后經營權的轉讓上,腐敗行為發展呈現出逐漸向整個高速公路建設管理的下游延伸的態勢。這一態勢的形成,是過程透明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腐敗與監管不斷較量的結果。
發現問題為解決問題提供了寶貴的前提。以治理招投標腐敗為例,最早的腐敗手段是透露標底、幫助投標公司提高資質、領導給有關人員事先打招呼,針對這一情況,重慶、上海和河南等地都加強了對招投標程序的監管。目前許多地方采取的方法是:整個招投標程序向社會公布,評標會事先不定時間、地點,參加評標的專家現場抽簽確定,細分標段,現場出評定結果,使交通廳長們直接插手招投標的難度和成本越來越大。
最近查處的江蘇、安徽等幾起案件,正是系統內部的普通人士舉報后查實的。從這一角度看,交通廳長們的紛紛落馬有“反腐里程碑”的價值———只要透明度逐漸提高,就不怕發現不了腐敗分子。(來源:《中國青年報》 文/記者 黃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