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8日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憲法修正案草案說明時說,中國擬把憲法中的“戒嚴”修改為“緊急狀態”。法學專家分析認為,這項修改是中國法制進一步完善的體現。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叢文勝認為,這項修改反映了黨中央和新一屆政府在處理關系到國家和社會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中,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的執政理念,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依法治國方針的高度重視,和對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不懈努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胡錦光說,緊急狀態下國家如果不采用非常手段處置,人權就沒有保障;這種非常手段如果不納入法制軌道,人權也沒有保障。將“戒嚴”修改為“緊急狀態”,體現了本屆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思想和對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及基本權利的高度重視。他說,這項修改如果能夠實現,相信會促進《緊急狀態法》及相關法律的立法進程。
叢文勝認為,緊急狀態實質上是一個憲政概念,適用的范圍和采取的措施比戒嚴更寬或更多,戒嚴也可以作為緊急狀態下使用的一種措施。他說:“如果說戒嚴是一種靜態的、封閉式為主的處置方式,緊急狀態則是一種動態的、開放式為主的處置方式,可調動和運用政府及社會一切可能的資源和力量為處置突發事件服務。”
專家們認為,這一修改完全符合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的理念,也將使憲法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來源:新華網記者孫彥新、李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