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9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今年起,北京市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要求在北京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者,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不具備教師資格者不能從事教師職業。
據介紹,北京市首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分為七類,包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北京市每年春秋兩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首先向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及材料,經過面試和試講,由各認定機構審核合格后,才能頒發證書。按照相關規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需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還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同時,除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員和高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或具有博士學位者外,均需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
據悉,北京市目前共有各級各類專業教師17.7萬人,其中中小學教師10萬余人。目前,北京中小學教師總量大體持平,但全市還存在著區域和結構不平衡現象,高中教師缺口較大,特別是全市優秀高中教師還有較大需求。(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