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電(記者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日前指出,要防止因開發建設不當造成新的重大生態破壞。
國家環保總局日前出臺《關于加強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應科學劃定生態環境敏感區和各類資源開發“禁區”,加大對水、農業、礦產資源、林草資源、旅游資源、濕地等重點資源開發和外來物種引進、轉基因生物應用以及城鎮道路設施建設、新區建設、舊城改造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生態環境監管工作力度,防止因開發建設不當造成新的重大生態破壞。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的要求,今后流域水資源開發規劃要全面評估工程對流域水文條件和水生生物多樣性的影響;要禁止在生態環境敏感區域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不得在生態功能重要的區域開采礦產資源;在年降水量不足四百毫米的地區,嚴格限制喬木種植和速生豐產林建設;城市綠化樹(草)種應推廣本地優良品種,防止“大樹進城”造成原產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破壞。同時,在水資源、農業資源、礦產資源、林草資源、旅游資源等方面的開發項目,以及外來物種引進和轉基因生物應用、城鎮建設和改造方面的環評審查和生態監管,國家環保總局都做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