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周寧縣一位剛滿14歲的少女在被流氓強奸后不久,竟被縣公安局副局長以了解案情為由再次遭到強暴。這位禽獸局長近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當地檢察院認為法院判決不當,已就此向上級檢察機關提請抗訴。
2001年5月31日,閩東周寧縣公安局副局長陳長春和外地朋友共進晚餐后,讓其駕駛員將20多天前被他人強奸的未成年人陳某某接到他在賓館的房間,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
案發(fā)后,陳長春分別指使他的駕駛員和外地朋友作偽證為其逃避罪責,并出資5000元賄買受害少女及其母親,隨后又將受害人母女帶離案發(fā)地。陳長春畏罪潛逃兩年半后,被警方從閩南逮捕歸案。
周寧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長春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奸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陳長春還指使他人作偽證以及賄買的方法阻止證人作證,其行為又構成妨害作證罪!薄暗桓嫒岁愰L春在實施強奸過程中,當被害人喊疼痛時,未繼續(xù)實施奸淫,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兩罪并罰,被告人陳長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
原屬于國家級貧困縣的周寧,是福建省海拔最高的縣份。這里“天高皇帝遠”,近年來不斷曝出丑聞。據新華社報道,日前因涉嫌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而受審的該縣原縣委書記林龍飛,被當地干部群眾稱為“三光書記”,即“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這位書記除了賣官斂財外,還經常召集干部打牌賭博掠財,并將非法所得用于放高利貸。而該縣原縣長孫某道德敗壞,居然和同住一樓的縣紀檢委書記的夫人發(fā)生不正當男女關系。此外,該縣還有兩名副縣長及10多名科局長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等,被追究刑事責任。
當原縣公安局副局長陳長春獲輕判的消息傳出后,當地群眾更是議論紛紛。周寧縣檢察院公訴科科長王永周認為,對被告人陳長春理應重判,理由很明顯:被告人作為司法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強奸案件受害人,且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情節(jié)惡劣;司法人員指使他人作偽證也應酌情從重處罰;此外,被告人陳長春在法庭上百般狡辯,認罪態(tài)度不好。
據透露,周寧縣檢察院日前已就此向寧德市檢察院提請抗訴。(來源:中國青年報 文/記者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