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
3月14日,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2900余名代表,肩負著近13億人民的重托,在莊嚴的人民大會堂作出鄭重的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經過這次修改的憲法,進一步載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特別是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既保持穩定又與時俱進,必將為全國各族人民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走向輝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
━━中共中央高瞻遠矚,提出修憲建議。自下而上,兩下兩上,中央《建議》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凝聚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集體智慧
求木之長老,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黨的十六大閉幕后不久,新一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將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工作提上了議事日程。
200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首都各界紀念憲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會上所作的重要講話中提出:“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要求,根據實踐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經驗和新認識,及時依照法定程序對憲法的某些規定進行必要的修正和補充。”
航船把舵,風正帆揚。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需要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以更好地指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中華民族的新跨越。同時,這些理論和實踐探索、創新的最新成果,又為這次修改憲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12月26日,新一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就把憲法確定為學習內容。《中央政治局常委會2003年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根據新形勢下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要求,著手進行憲法修改工作。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提出16件修憲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出12件修憲提案,建議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對憲法作適當的修改。人民群眾建議修憲的來信也紛至沓來,僅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就收到千余封。
2003年“兩會”期間,胡錦濤總書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盡快啟動修憲工作,并對憲法修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在整個修憲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嚴格依法辦事”。這30個字,明確了這次修憲的工作方針。
“兩會”一結束,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研究和部署修憲工作,確定這次修憲總的原則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體現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的基本經驗,把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憲法。這次會議決定成立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為組長的中央憲法修改小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憲法修改工作正式啟動。
這次修憲,在發揚民主、聽取意見方面更加充分。“更加充分”,突出體現為不預先提出修改方案,而是直接聽取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2003年4月,中共中央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發出《關于征求對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部分內容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修憲建議。
當時,正值舉國上下眾志成城抗擊非典的關鍵時期。各地黨委在堅持“兩手抓”的同時,對修憲工作高度重視,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的通知精神,立即展開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有的地方克服非典帶來的困難,通過多種方式征求意見,進行匯總、研究。據不完全統計,各地方、各部門共向中央提出了30多類近百條意見。
5月、6月,非典疫情在全國尚未完全平息,中央憲法修改小組在上海、四川、北京等地,先后召開6次座談會,直接聽取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部分企業(包括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專家學者的意見。
在廣泛征求各地方、各部門、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中央憲法修改小組及其辦公室工作人員抓緊工作,認真研究每一條意見,字斟句酌,反復推敲,于7月初擬出《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草稿)。《建議》草稿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后,以《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征求意見稿)的形式,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各人民團體黨組,再次廣泛征求意見。
8月28日,在中南海懷仁堂,胡錦濤總書記主持召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的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座談會,就《建議》征求意見稿同他們坦誠交談,征求意見。座談會上,他們對《建議》征求意見稿給予充分肯定;同時,也提出了重要的修改建議,特別是普遍希望把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新的社會階層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的論斷,反映到憲法關于統一戰線的表述中。
9月12日,吳邦國同志又在人民大會堂召開部分理論工作者、法學專家和經濟學專家座談會,誠懇地聽取他們的意見。專家們暢所欲言,充分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各地方、各部門、各方面的意見,中央憲法修改小組對《建議》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作了修改,采納了關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關于緊急狀態制度、關于在統一戰線組成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議者等建議。
胡錦濤總書記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經過反復討論研究,最后形成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草案,決定提請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審議。過去歷次中共中央修憲建議都是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后形成的;而這次由中央全會審議修憲建議草案,在修憲歷程中還是第一次。
10月11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在京召開。吳邦國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修憲建議向全會作了說明。出席會議的342名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在審議中,對體現充分發揚民主成果的《建議》草案給予高度評價,一致認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在憲法中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把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憲法,有利于憲法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修改憲法,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做到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并決定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
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的統一
━━憲法修改,廣泛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肩負憲法賦予的崇高使命,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職責。
2003年12月22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開始舉行。這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就是討論《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王兆國就《建議》作了說明。至此,修憲工作正式進入法定程序。
圍繞中共中央《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展開熱烈討論,各抒己見,充分發表意見,一致認為:中共中央提出的修憲建議,指導原則正確,修改過程民主,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14條建議的主要內容,反映了時代的要求,都是關系國家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及時載入憲法十分必要,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大到有的條文的增刪,小到有的用詞的修正,甚至標點符號的使用,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提出了具體的修改建議。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共同意見,依照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的修改憲法的特別程序,以中共中央《建議》為基礎,委員長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情況,擬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提請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代擬稿和憲法修正案草案代擬稿,12月27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表決結果:出席會議的常委會166名組成人員全票通過,決定將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提請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并委托各選舉單位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審閱憲法修正案草案,學習現行憲法和有關文件,為二次會議審議作了必要準備。
2004年3月,憲法修正案草案擺上了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2900余名全國人大代表的案頭。3月8日下午,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就憲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說明。
肩負全國各族人民的重托,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權,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對憲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認真的審議。同時,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也圍繞憲法修正案草案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全國人大代表普遍認為,把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憲法,特別是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道確立其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代表們普遍反映,憲法修正案草案體現了“四個統一”:憲法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法和講政治的統一,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的統一。草案凝聚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集體智慧,立意高遠,內涵深刻,順乎民意,都是關系國家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充分肯定修正案草案的同時,有些代表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大會主席團3月12日舉行第二次會議,聽取關于憲法修正案草案審議情況的匯報并表決通過,將大會主席團關于憲法修正案草案審議情況的報告和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提交各代表團審議。大會主席團在報告中,建議就兩個問題對憲法修正案草案的三條加以修改:
關于對土地和私有財產的征收、征用及補償問題,有的代表提出:憲法修正案草案有關的兩條規定中的“依照法律規定”,是只規范征收、征用行為,還是也規范補償行為,應予明確。大會主席團經研究建議,將“并給予補償”前面的逗號刪去,更明確地表明“依照法律規定”既規范征收、征用行為,又規范補償行為。
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表述問題,有的代表建議將憲法修正案草案表述的“沿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的“建設”兩個字刪去。大會主席團建議采納這一意見,與黨的十六大報告的提法一致起來。
3月13日,大會主席團舉行第三次會議,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表決稿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3月14日,莊嚴的人民大會堂,又一次見證了一個歷史時刻━━
出席會議的2903名全國人大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鄭重表決憲法修正案草案。
16時54分,總監票人向大會執行主席報告投票結果后,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收回有效票2890張,贊成2863票,反對10票,棄權17票。會場響起經久不息的熱烈掌聲。
隨后,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吳邦國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通過。代表們再次長時間熱烈鼓掌。
憲法的穩定和與時俱進的有機統一
━━在保持穩定中與時俱進,在與時俱進中保持穩定。一部符合中國國情、體現時代特征的憲法,將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
妥善處理憲法的穩定和與時俱進的關系,是修改憲法必須準確把握的一個重要問題。
從新中國成立到現行憲法誕生,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一直在探索如何建設符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這個關系國家前途和命運的根本問題。在探索過程中,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誤的教訓。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共和國在30多年的時間里先后產生過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黨和國家領導人民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建設社會主義的實踐經驗,特別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訓,并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制定了一系列正確的方針政策,推動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
1982年12月4日,順應時代的發展,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新中國歷史上的第四部憲法。
在改革開放的春風中應運而生的現行憲法,科學地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發展的歷史經驗,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指明了國家的根本道路和發展方向。20多年的實踐證明,這是一部合乎國情、有中國特色、適應新的歷史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好憲法。
實踐永無止境。蓬勃發展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客觀實際,要求我們在保持憲法穩定的基礎上,繼續在實踐中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憲法的有關規定。20多年來,依照法定程序,現行憲法曾先后經歷了3次修改: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93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分別對憲法部分內容作了修改:
━━確立了鄧小平理論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
━━明確了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完整表述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
━━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分配制度(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
━━確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確定了非公有制經濟的憲法地位;
━━確定了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確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
━━確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
3個憲法修正案,共17條,不斷完善了現行憲法。這些修改,既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又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對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這個根本問題認識的深化。
經過3次修改,既實現了憲法的與時俱進,又保持了憲法的穩定。這幾次修憲堅持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只對不修改就會妨礙改革發展的條款進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可以采取憲法解釋的辦法予以明確的不改。
黨的十五大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歷史性進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并在思想理論方面取得了諸多重大成果。新的形勢要求現行憲法再次與時俱進。
事實證明,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而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憲法,使憲法更加體現時代要求,并沒有影響憲法的穩定,反而有利于憲法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有利于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
偉大航程的保障
━━憲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是黨領導億萬人民從事偉大實踐的科學總結和概括。與時俱進的憲法,必將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航船不斷揚帆前進
看到剛剛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代表們和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的委員們以及廣大干部、群眾有一種共同的感受,就是經過這次修改的憲法,必將進一步成為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成為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性貢獻、與時俱進的憲法修正案━━
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道寫入憲法,確立其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實現了國家指導思想的又一次與時俱進。
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的國家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1999年憲法修正案,確立了鄧小平理論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積累了治黨治國治軍新的寶貴經驗,創立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科學體系,是馬克思主義在我國發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是引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新世紀新階段的發展目標和宏偉藍圖而奮斗的根本指針。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確定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這是一個充分體現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認識不斷深化的憲法修正案━━
現行憲法幾經修改,都反映了我們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認識的不斷深化。從1988年起,憲法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前提下,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規定先后經歷了3次修改。
黨的十三大提出,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黨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六大進一步明確提出,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依法加強監督和管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這次修憲,進一步明確了國家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這樣修改,全面、準確地體現了黨的十六大關于對非公有制經濟既鼓勵、支持、引導,又依法監督、管理,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精神,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這是一個以人為本、充分重視公民權利的憲法修正案━━
私有財產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1954年憲法承認和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的所有權。1982年憲法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20多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普遍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廣大群眾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憲從法律上進一步明確了私有財產的保護范圍,用“財產權”代替“所有權”,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公民財產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物權、債權以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財產權,提供了憲法保障;同時,完善了對私有財產的征收、征用制度,以利于正確處理私有財產保護和公共利益需要的關系。
憲法修改始終堅持完善重視和保護公民權利的規定。1982年憲法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擺到了“總綱”之后的第二章。1999年憲法修正案將依法治國納入憲法。這次憲法修正案明確寫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表明我國全面推進人權事業和保護公民權利的決心和信心。這次憲法修正案關于土地征收征用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同樣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尊重和保護。
腳步在不斷前行,今天顯得更加鏗鏘。賦予新的內涵的憲法,增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國家認同感和國家榮譽感,凝聚著整個民族的力量,將為我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提供堅實的法制保證。
偉大的中國人民正站在新起點上展望未來,將在奮進中鑄造新的輝煌。(來源:新華網記者王雷鳴、沈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