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東北新聞網-沈陽晚報報道,患者謝蘭芳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自己在遼寧省人民醫院住院期間,醫院竟亂計費、亂收費達30項,多收共計3457.52元。3月21日,省紀委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對省人民醫院亂收費問題的處理決定。該院院長王者生被撤銷院長和黨委副書記職務;該院黨委書記王文新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委書記職務。
省人民醫院驚現亂收費
最近,省紀委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對省人民醫院亂收費問題進行了認真查處,并發出通報,要求全省醫療衛生系統吸取教訓,全面整改。
經查,2003年6月,患者謝蘭芳在省人民醫院住院期間,醫院對其亂計費、亂收費達30項,計3457.52元,主要是多計診療次數和時間、無診療記錄計費、多計一次性衛生材料費、套用項目計費、超標準計費、重復檢查計費、應退未退藥費等,這是典型的亂收費行為。在接待患者家屬上訪時,醫院有關處室和院領導處理不力,存在不負責任、推諉扯皮等問題。
省人民醫院院長被撤職
經省紀委監察廳和省衛生廳研究決定,對相關負責人作出嚴肅處理:給予省人民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王者生撤銷院長、院黨委副書記職務處分;給予該院黨委書記王文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委書記職務;給予該院財務處處長張麗榮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財務處副處長張素云撤銷其副處長職務處分;給予I CU病房副主任(主持工作)高汀汀撤銷其副主任職務處分;給予I CU病房護士長王姝行政記大過處分。
管理混亂造成亂收費
調查表明,造成亂收費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醫院管理混亂,有的科室計費隨意性大,多次擅自決定將物價部門沒有允許收費的醫療項目,比照或套用允許收費的醫療項目計費。
對患者謝蘭芳在轉換病房過程中,沒有采取科學的管理措施,避免重復檢查、重復計費。未能嚴格執行新的物價收費標準。2003年5月1日,省人民醫院開始執行新的物價收費標準,但在錄入新標準時,沒有認真審核,將有的項目仍按老標準錄入,直接造成多收費問題的發生。新的收費標準執行后,宣傳、培訓及監督不到位,一些醫務人員對新標準認識模糊,理解不清。
不正之風要認真查處
省紀委監察廳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以此為鑒,舉一反三,高度重視本地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全省各行各業,都要從省人民醫院亂收費問題中吸取教訓,認真查找和分析本系統、本行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衛生醫療系統,要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切實解決醫療服務亂收費損害患者利益的問題。
省紀委監察廳同時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對群眾舉報投訴的不正之風問題,要認真查處,堅決糾正。要開展經常性的明察暗訪,深入實際,發現問題,掌握真實情況。要積極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典型的不正之風案件,要公開處理,以儆效尤。(李明欣、陳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