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鋒的“戶口”
前些年,有相聲段子說:“雷鋒沒戶口,三月來,四月走。”
現在回味,這話,不止是過去時,也是進行時———雷鋒的“戶口”問題幾近于“老大難”。
看來,希望之光,不僅在于人的素質的提高,還在于制度、措施的改革———“戶籍改革”不是已作出了示范?
“兩會”與交通
人們印象里,常常是:“兩會”召開了,交通擁擠了。解決途徑也總是:代表先行。
而如今,則相反:百姓先行。
意味什么?不是代表的地位降低了,也不是百姓的地位提高了,而是各自回復到固有的地位。
“三八”的遺忘
“三八”遺忘的,是離退休婦女、農村婦女、下崗婦女和打工妹,還有追求男女平等的權利———紀念意義。
沒被遺忘的,是職業婦女,外加一包婦女用品、一張電影票和半天休假時間。
無疑,遺忘的,當追回。否則,人們不僅會遺忘男女平等的權利,還會遺忘婦女平等的權利。
植樹與“政績”
有的地方,年年植樹,但,死的多,活的少。
盡管如此,卻不影響當地官員的“政績”———樹死了,植數在。
“政績”決定樹的命運。因此,正確政績觀的廣泛確立日,當是祖國大地林木森然時。
消費者的維權
維權,既然有了節日,希望也便有了寄托。
然而,時間、精力,集中花在維權日上,則難免一暴十寒,消解應有的成效。
事實上,在法治社會,法無時不在,維權應是家常便飯,何須苦盼節日的到來?
來源:雜文報、作者:李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