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中國剛剛向世界敞開大門,一些帶著西方“救世主”思想的人士,以一種“行俠仗義”的心態,頻頻呼吁中國當局尊重人權,他們對于普通中國人的“民主愚昧”,往往抱以“同情”,并且希望通過施加壓力,“拯救”老百姓。但是后來經過實地,他們總算明白了一個事實,“自由”、“民主”和“人權”,是一株株需要不同氣候和土壤的樹
人民當家作主
民主實際上不是新生事物,古希臘已經有過熱烈的討論,時至今日,民主這玩意兒,仍然是一道眾口難調的菜肴,每個人的口味和要求都不相同。即使一群人高喊民主口號,若個別了解,也會發現“瞎子摸象”般的民主定義,大家的觀點莫衷一是。
必須這么理解,“民主”和“自由”關系密切,但“自由”卻不是民主的保證,尤其是絕對的自由。為什么呢?因為當中還有個“秩序”,所以“民主的前提還是不民主”。秩序也不專門針對老百姓,國家權力的約束,更應擺在首要位置。
民主這道“菜”的內容豐富,口味五花八門,它的實質內涵,體現在決策規則與管理體制,表現在方法和制度的安排。這道“菜”應如何炒,該怎樣賣,確實也很不容易。
以外國人的眼光看中國式的民主,自有其本身的特色,從中國的發展道路看,在強調“穩定”的前提上,“自由”一詞多年來都被漆上負面色彩,凡套上“自由化”的事物都是壞的,比如“資產階級自由化”,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徹頭徹尾就不是好東西。
然而,執政半個多世紀的中國共產黨,也深刻理解搞政治,實在不能太過教條和僵硬,世界日新月異,須強調“與時俱進”。于是,他們找到了“中國特色”。
進行大膽的修改和創新
這個前提下,在“中國特色”的框架內,都可以進行大膽的修改和創新,可以賦予新的內涵,“自由”和“民主”當然也不例外。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中國領導也意識到政治體制的改革,不能一直滯后于經濟改革。新近修憲中關于“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的條文,已使勞動者脫離了產品,正式承認比“勞動”本身更能發財致富的中間環節。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國在政治和經濟上,都已逐步融入國際大家庭之后,正走上一條能夠“保障持續發展,實現和平崛起”的平穩道路。
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作者:李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