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廣州大學城,是近兩年全國涌現的眾多“大學城”中的一個。在這塊土地上,已原生著價值數億的私宅。政府何以能用一紙新令將巨額私產一筆勾銷?
本刊記者劉志明(發(fā)自廣州)
一切改變都是由廣州市決定在小谷圍島興建大學城開始。
廣州南郊新造鎮(zhèn)小谷圍島原本只是一個距離廣州市約20公里的荒蕪、安靜的小島,約16平方公里,被稱為“廣州之肺”。
從1994年開始,以廣州美術學院教師為主的一批藝術家,開始在這里構筑住宅與畫室,最終形成了在藝術文化界頗具影響的“小谷圍藝術村”,居住著數十位藝術家,藝術村亦因此被看作是“嶺南畫派的重要創(chuàng)作基地”。這里的住戶包括著名油畫家尹國良、張彤云和著名國畫家林豐俗等,都是廣州美院的教授。
然而,最近,推土機的鐵鏟難以阻擋地沖到了藝術家畫室的門前。廣州市相關部門已下了最后通牒:2004年4月29日之前,這些別墅,連同藝術家們的畫室和藝術作品,必須全部拆遷。
藝術村擋了大學城的道
小谷圍藝術村共由90多戶人家組成,約有120畝地方圓,它和周圍兩個住宅小區(qū)一起被稱做“小谷圍別墅群”。
藝術村里的這些別墅全都是藝術家們根據自己的藝術理念與工作習慣設計建造的,風格各異,無一雷同。比如,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雕塑家廖慧蘭與油畫家尚濤夫婦的院子,到處可見其雕塑作品,哪怕墻頭墻尾,亦時而可見雕塑的痕跡。
一位藝術家告訴記者:“藝術村的建筑及室內設計都是帶有藝術家藝術追求印記的。很多居室已經和藝術家的作品融為一體了,不可分割。”
但現在,記者在藝術村看到,規(guī)劃中的外環(huán)路已然修到藝術村居民的門前。
據知情藝術家介紹,自從有了興建大學城的初步規(guī)劃后,關于藝術村的去留,從省里到市里,就一直存在兩種聲音。2002年3月,在廣州市規(guī)劃局曾舉行過一次聽證會,會上多數人的意見,便是建議藝術村與大學城共存。
按照大學城的建設規(guī)劃,把藝術村拆掉,這里將修建一塊綠地,其外環(huán)路也要從藝術村穿過。于是,藝術家們提出,能不能把受外環(huán)路影響的那部分住宅移到旁邊去,藝術村其他住宅則予以保留,或者把外環(huán)路稍稍繞一下,從藝術村旁邊經。藝術家們還親手繪制了這條外環(huán)路的建議修改路線圖,遞交相關部門。
一位藝術家說:“但一直到大學城開始興建,也沒見有人考慮過!”
在藝術家們看來,藝術村的存在與大學城的興建并不矛盾。廣州市的城市建設一直缺乏文化亮點,而藝術村正可以彌補這一缺陷。也有藝術家把小谷圍藝術村、嶺南畫派之間的關系跟法國巴比松、巴比松畫派之間的關系做比。巴比松是法國巴黎郊區(qū)一個地方的地名,原是畫家聚居之地。現在法國政府就仍舊完整地保留著這個地方,成了一個旅游觀光的文化景點。
2003年4月18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發(fā)了收回谷圍山莊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通知,同年8月29日,又進一步下發(fā)了對包括小谷圍藝術村在內的三個小區(qū)所有別墅住宅實體整體拆遷的通知。
一藝術家說:“這意味著,盡管之前我們做出種種努力,我們歷近十年艱辛建成的家園和藝術創(chuàng)作園地終將夷為平地。”于是,三個小區(qū)的一些業(yè)主決意赴京上訪,最終成行的有33位代表。
一位藝術家告訴記者,他們去北京上訪,采取的是非常理性與規(guī)范的方式。在建設部,一位對廣州大學城情況較為熟悉的官員接待了他們。這位官員建議藝術村業(yè)主一定要追究這個規(guī)劃的事情,說:“你們一定要他們出示他們當初報給建設部的規(guī)劃。”
大學城征地是否合法
藝術村部分業(yè)主還曾試圖將自己的主張訴諸法律途徑。他們的主要疑問是廣州市相關部門對包括小谷圍藝術村在內的小谷圍別墅群作出的拆遷行為是否合法。
2003年7月,小谷圍別墅群C區(qū)臨江苑業(yè)主梁絮鋒、孫佩華、吳斌等三人不服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fā)出的收回小谷圍別墅群B區(qū)和C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向該局申請行政復議。他們的理由是:廣州大學城的建設是一個單一整體的建設項目,其建設用地遠遠超過了國務院的審批權限,但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2003年4月18日的公告中并沒有提及廣州大學城的建設用地已經獲國務院批準,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采取化整為零的手法,把小谷圍的土地分成若干塊審批,從而規(guī)避國務院的審批權限。
而廣州大學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秘書申海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國務院于2003年9月3日,曾批復了整個小谷圍島征用農用土地的手續(xù)。申海同時說:“國務院的這個批復是針對征用農用土地的,而不是針對同意建設廣州大學城這個項目。”
申海說,國務院的這個批復是針對征用農用土地的,而小谷圍藝術村的土地屬于城市國有土地,因此與小谷圍藝術村的沒有關系。“對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情況做出調整,是無須報給中央政府的。”
2004年1月2日,《人民日報•市場報》的一篇文章則直指廣州大學城的“圈地問題”為“非法”。這篇文章寫道:“2003年底,由國土資源部同發(fā)改委、檢察部、建設部、審計署等部門聯(lián)合組成了督察組——在一份《關于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督察情況的報告》中,提到了廣東省糾正了廣州市番禺區(qū)小谷圍島征用土地‘化整為零’自行審批的做法,撤消了相關批文。
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常嘉興副局長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廣州市番禺區(qū)小谷圍島‘化整為零’征用土地是廣東省政府非法批地,所有審批文件無效。
廣州大學城的征地手續(xù)是如何完成的呢?這篇文章引用廣州當地媒體的報道:“整個大學城征地手續(xù)的辦理采取的是分塊辦理的辦法,把整個小谷圍島分成39個地塊,分批辦理。”
其實,當初小谷圍藝術村的成立與建設,也是納入原番禺市(現廣州番禺區(qū))的城市規(guī)劃的。藝術村業(yè)主說,小谷圍藝術村及另外兩個別墅小區(qū)的住宅的建設也都是由原番禺市建設委員會核發(fā)了《建設用地許可證》,原番禺市國土局核發(fā)了《建設用地批準書》,2002年還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核發(fā)了《房地產權證》,因此“全部手續(xù)合法,所有業(yè)主具有國家認定的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
因此,某外籍藝術家對有關部門要拆遷其在藝術村的別墅住宅表示困惑,他說:“政府的規(guī)劃與政策變動得太快了,原番禺市的規(guī)劃,因大學城的規(guī)劃,就要無效。而前年我們剛剛領到的政府核發(fā)的房產證,今年住宅卻又要被拆掉了……”
拆遷究竟為了什么?
謝振潤律師說:“拆遷藝術村的這些住宅,國家需要補償幾個億,甚至有些業(yè)主估計要補償10個億。而拆遷人明確告訴我們,這塊地要用于綠化帶建設或附屬性建設,而不是用于大學城的主體建設,因此花巨資去拆遷這些別墅,是嚴重的財政浪費,從法律上講,除了合法性問題,而在其合理性問題上,也是存有質疑的。”
既然,拆遷的代價如此之高,政府方面何以還要執(zhí)意而為呢?一位藝術家說。從規(guī)劃圖上可以看出,這里的地理位置,幾乎是小谷圍島上最好的。
據《市場報》報道說,政府以興建大學城為由劃撥出來的這些土地中,已有相當部分變成了商業(yè)經營性服務用地。例如2003年10月30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傳出消息,廣州大學城將于該年年底出讓三幅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這三塊地總面積7萬平方米,均為商業(yè)性用地,將用來建設超市、酒店、影劇院、寫字樓等。
一知情藝術家告訴本刊記者,大學城要出讓的這三塊地就在小谷圍藝術村的旁邊,當時藝術村的一些業(yè)主也曾打探過消息,得知是以250萬一畝的價格出讓,沒過多久,有媒體披露,小谷圍島的土地價值又升了,改為500萬一畝了。但不知何故,目前這三塊土地尚未轉讓。
2004年1月6日,廣州美術學院40多位教授、藝術家與大學城建設指揮部、廣州市規(guī)劃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的20多位官員在廣州美術學院進行了一次對話。一知情藝術家回憶,在這個會上,一位老教授質問有關部門:“拆遷藝術村,還有一個理由,你們不敢說,我來幫你們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經濟項目,是經濟效益!”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200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