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曾引起世人廣泛關注的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受賄案已在威嚴的國徽下劃上了句號。面對這樣的對手,身為本案的公訴人———人民的檢察官是怎樣揭開王懷忠的罪惡人生的呢
王懷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是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首次公訴的、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省部級職務犯罪大要案。
時針定格在2003年12月10日18時52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的庭審,歷經九小時零六分后,主審法官宣布休庭,等待擇日宣判。
庭審前,被媒體譽為“有強大實力和陣容的公訴方”由三位共和國的檢察官組成:王環海,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孫屹峰,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郭曉英,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主訴檢察官。
3月9日,記者前往濟南、青島兩地,分別采訪了三位檢察官,傾聽了他們辦理此案的艱辛歷程……
國家使命
2003年5月13日,非典肆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處處長王環海赴京領受任務,作為王懷忠案的負責人,他和他的同事將代表國家走上法庭,履行神圣的職責。
這起腐敗高官的大案要案,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安徽省阜陽市人民密切關注,中央領導作出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協調指揮,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的各位檢察長以及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傾盡全力支持,而這一切都壓在了以王環海為首的參與辦案成員的肩上。應征加入專案組的孫屹峰、郭曉英,還有直接協助辦案的書記員李偉,集司機、攝影攝像、后勤保障于一身的冉慶林,同樣感受到責任的重大。
王環海,46歲,中國政法大學畢業,1983年進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
孫屹峰與王環海同年同月生,下過鄉當過兵,1982年自安徽大學外語系畢業后分配到軍事機關工作,1990年轉業到檢察院工作,1999年在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擔任主訴檢察官。
郭曉英,1994年大學畢業后分配到濰坊市人民檢察院。1999年,她與同事搭檔,在檢察機關組織的全省公訴人法庭模擬辯論大賽中,以專業嫻熟、準備充分、反應機敏、表達清晰贏得第一名。身材修長、面容姣好的郭曉英,以年輕女檢察官的杰出素質入選專案組。
王環海記得剛剛解除非典隔離那天,是他看完案卷材料向院領導匯報的那天,也是省檢察長國家森及兩位副檢察長宴請專案組全體成員喝壯行酒的那天。當國家森檢察長把王環海讓到主賓位,自己坐到主陪座位上時;當李敬武、李少華副檢察長向各位辦案人員敬壯行酒時,王環海和同事們被這場面深深打動,眼前的情景是他入院工作20年來從未經歷過的......
初次交鋒
一場硬碰硬的攻堅戰打響了。
2003年5月15日,王環海帶著書記員李偉第一次來到北京秦城監獄,向王懷忠出示工作證件,介紹自己的姓名、工作單位后,告知王懷忠有關他案件的偵查工作已經終結,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對王懷忠案件進行審查起訴。
7月8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李敬武副檢察長帶隊來到常性秦城監獄提審王懷忠。王懷忠對初次相見的李敬武副檢察長曲意奉迎,在一旁靜觀的王環海,看著眼前這位曾經是副省長的王懷忠,心里生出些許輕蔑。
孫屹峰是從案卷中的文字開始認識王懷忠的,案卷中既有王懷忠的親筆供詞,也有他簽名確認的筆錄。讀卷后,孫屹峰的腦海中形成了這樣一種印象:王懷忠對供述事實故意張冠李戴,態度反復無常,有意攪渾水。他善于揣摩對方心理,迅速作出反應。
2003年炎熱的夏季,到江秦城正式提審王懷忠時,郭曉英眼前的王懷忠全然沒有她想象中的高級干部應有的風范。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這個有著父輩年齡的人假話套假話,硬能講出一個個不是理由的理由。回想此后的一次次接觸,郭曉英釋然地說,“最初不太理解,覺得挺可笑的。后來想想,他的表現是正常的,他就是那樣的人嘛!”
無話可說
“內心確認”,一個相當專業的字眼。這字眼源于法學中復雜的學術體系,它既是概念,也是程序,更是一種境界。
請教王環海怎樣解釋“內心確認”,他說這概念是指辦案人通過對證據的審查,排除一切疑點和矛盾點,達到百分之百的內心確認,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明體系。只要有一點存疑,這個證明體系就無法確立。
專案組成立伊始,王環海作為具體負責人和領導者,他要求全組對案情涉及的每份證據要達到“內心確認”。為此,三位檢察官以及全力支持他們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承受了難以想象的艱巨考驗,因為他們的對手是一個有著復雜人生和復雜心理的精明老手。
面對在所有事實細節上編造謊言、拒不承認屬實證據的王懷忠,檢察官們早已做好了充分的準備。辦案人為搞清事情的真實情況,充分聽取王懷忠的辯解,只要他對證據事實提出新的線索和辯解,辦案組就要進行詳盡地調查和復核,這是王懷忠沒有估計到的,以至于他窮盡了所有的辯解理由,不得不用一些非常可笑、不合邏輯的辯解加以搪塞。這一切,得益于檢察官們對證據真實性的牢牢把握,對“內心確認”原則一絲不茍地執行。以至王懷忠在諸多無可辯駁的事實面前服氣地嘆道:“想不到你們工作做得這么細,我無話可說!”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濟南一審宣判。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懷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賄賂折合人民幣517.1萬元,另有480.58萬元個人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法庭依法判決,王懷忠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4年1月1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對王懷忠的一審判決。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
2月12日上午,王懷忠在山東濟南被執行死刑。
歷程艱辛
王懷忠伏法了,案卷歸檔了。
從辦案開始直到一審判決,整整7個月,專案組的檢察官們只回過兩三次家,而每次不過短短一天時間。有些情景給他們留下了特別深刻的印象:
情景一:王環海記得第一次去秦城監獄時,廣播、報紙、電視里對非典的報道越來越多,首都的戒備和警惕日甚一日。當他們駕車繞城而過,途經小湯山來到秦城監獄時,接待他們的人詫異地問,“你們怎么這個時候還來?”
情景二:孫屹峰記得2003年5月18日那天,他趕到濟南接受了公訴王懷忠的任務,住進隔離區的一樓,與身處隔離狀態的王環海用電話談案情。王環海從北京回來即被隔離觀察兩周,不能回家也不能接觸任何人,為他送飯的人穿起防護服,戴著多層口罩和手套。王環海看完從北京帶回的57冊案卷,在交給孫屹峰看之前,必須由醫務人員消毒后裝入塑料口袋放到太陽下曝曬,達到滅菌標準后再傳給孫屹峰。兩人隔著一層樓,楞是用電話天天交談,一直談了兩星期,直到解除隔離。
情景三:第一次去安徽阜陽,王環海深感身體不適,“我大概感冒了,你要多注意。”他對司機李偉說著。隨即,李偉把車停在了一藥店旁。由于天色已晚,藥店關門了,于是,他又迅即將車開到一家醫院。當時的阜陽因有非典病人出現,正處于緊張戒備中。值班醫生聽李偉說要買感冒藥,馬上拿起體溫計要給沒病的李偉測體溫,還盤問他從哪里來?如果不是李偉機靈地找個借口溜掉,醫院就會扣住他,那可就是個不大不小的麻煩了。
情景四:有一次為復核王懷忠的辯解去安徽亳州找證人核實,證人當時不配合。為了不耽誤下一次取證任務,孫屹峰與司機冉慶林駕車趕路,恰逢大雨滂沱,雨點打在車窗上“啪啪”亂響,車燈前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道路。孫屹峰給濟南的王環海發出手機短訊:“調查受阻,雨大風急,已至返阜途中,請指示。”王環海回復:“時間重要,質量更重要。立即回亳州。”于是,他們又將車頭調轉,返回亳州。當孫屹峰兩人泥里水里地再次出現在那個證人面前時,對方真是被眼前的情景所感動了。
情景五:阜陽是淮河的泄洪區,入夏時連天大雨釀成淮河洪災,一旦泄洪,辦案必需的復核取證工作將陷入極大的麻煩。王環海心急火燎,輪到他開車時,睡著的孫屹峰肯定會醒來,“在大雨里,他是百公里的速度往向沖,他一把方向盤我就不敢睡,就是睡著了準會醒。因為發動機的響聲都不一樣!”在他們完成復核取證離開的阜陽的第二天,洪水滾滾而來。
情景六:郭曉英不想回憶那段時光:為計算王懷忠到底有多少來源不明的收入,在長達半個多月的時間里,辦案人員天天算賬到夜半時分。雖然她是學工科的,對數字計算并不反感,但要分清哪些是王懷忠夫妻的正當收入,哪些是王懷忠說不清來源的收入,一筆筆明確無誤地澄清下來,需要付出極大耐心和精力,那也是對毅力的考驗。
情景七:結案后,孫屹峰參加了女兒所在學校召開的家長會。班主任一見到他,就狠狠地“熊”了一頓,說孩子近期學習成績不穩定,“你這個父親是怎么當的?”聽著這句問話,孫屹峰的內心很是酸楚……雖然自己在辦理王懷忠一案中盡到了一個國家公訴人的職責,但在班主任面前,他卻無法推脫對女兒應負的責任。他承認對不起女兒,更對不起妻子。中秋節是萬家團圓的時刻,而那天晚上他卻跟同事們在一起辦案。為了全身心地投入,他不敢有一點對親人的思念和牽掛,生怕帶來疏忽。那種滋味真是不好受啊!
情景八:王環海和孫屹峰的生日是在安徽復核取證時的路上一起度過的。那天,他倆突然想起的時候,在入夜時分尋個路邊店,走進去各要了一碗面,說笑中吃完了這碗“長壽面”,算是兩人“合伙”過生日了。
下列一組數字大致勾勒出專案組的工作輪廓:
從最初移交到手的57冊案卷,歷經7個月的艱苦工作增至76冊。
對案情涉及的四十多名證人,獲得了七十余份證言材料和六十余份書證,為復核事實真相,再形成了四萬余字的文字材料。
為查證一筆筆資金的往來出入,檢察官們從浩如煙海的賬目里細細核準其名目、數額、時間,尋找其中隱秘的犯罪蹤跡。
為提高庭審效率,專案組與技術人員配合,在多媒體示證系統中輸入上百件證據,整整忙碌了一個多月。
為專案組配置的一輛專用的桑塔那2000型新車,被大家譽為“坦克”。這輛車在非典猖獗時穿越過北京小湯山;在大雨滂沱的黑夜里疾奔;在洪水沖垮路基的爛泥中駛過。完成專案組歷史使命時,這輛車的里程表顯示出兩萬多公里的行程,而專案組人員乘飛機、火車頻繁往來北京、阜陽、合肥、南京、上海等地的路程已經無法計算。
理想境界
從事檢察官工作已21年,王環海辦理了許多案件,目睹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認罪服法,但像王懷忠這樣頑抗到底的表現是不多見的。王環海不理解這樣一個擔任過高級領導干部職務的人怎能有如此表現,“他不能正確對待自己,想盡一切辦法表現得似乎很無辜,面對證據,他設置障礙,能毫不羞澀地編造謊言。他自以為很聰明,懷有強烈的僥幸心理。”
談到辦案,王環海說:“我們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直接領導下,得到了方方面面的支持。辦這個案對自己是個鍛煉,是種考驗。這個案子的特點是,在被告人不供的情況下完全依靠證據取勝,尤其像這種職務犯罪,難度大,要求高。由此,我們在辦理過程中也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依我個人的認識,我們的工作除了對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還必須對當事人負責,其中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對人的處理,不僅對本人有影響,對他的家庭、他的親友和其他人都有影響。處理公正,對本人是個教育,對周圍的人也是個教育,還有一定的社會效果。
記者問王環海:“你心目中的理想公訴人是什么樣?”
“第一,作為國家公訴人,他肩負著國家的使命,對國家負責,必須具有堅定的政治信仰;第二,他是法律的執行者;第三,為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他能夠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地實施。除此以外,他還應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和修養。”
專程從濰坊趕到濟南接受采訪的郭曉英主訴檢察官,目前正緊張地在北京對外經貿大學進修國際法碩士專業的功課,記者問她怎樣看待自己的工作?她說,大學一畢業就進入檢察院工作,當時父母十分高興,同學們對她也流露出一種羨慕、尊敬的目光。有時靜下來想想在工作中所接觸的人和事,常常面對的是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聆聽的是窮兇極惡的犯罪行為,確實感到自己處在比較壓抑的環境中。但又一想,自己從事的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工作,既然干上了就要負起責任干好它。
3月10日,當記者風塵仆仆地赴到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時,開朗的孫屹峰感慨地說:“王懷忠,他曾是位省級高官,但他身上有一種指鹿為馬的霸氣。他說煤球是白的,別人就得說是白的。在法庭上,他對一個證人說,你過去一直很聽我的話,今天你為什么會這樣講?一審判決后,他思想有反復,為保命在上訴期間對辦案人承認了一審中的大多數犯罪事實。二審裁定維持原判,他又否定掉不久前承認的全部事實。這算是他一貫的行為吧,這個人白天講‘三講’,晚上收賄賂;兩邊人打架找他擺平,他兩邊收錢;他面對證據拒不供認犯罪事實,還慷慨激昂地表白‘我不是那種人!’
“從我干檢察官的那一天起,我就要求自己首先要把公平放在第一位。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地位是平等的,在證據面前地位也是平等的,我也是這樣做的。”談到怎樣做一個“理想的公訴人”,孫屹峰這樣理解:“理想的公訴人首先應是學者或是專家,具有深厚的專業學術功底,有清晰的邏輯思維、良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他的綜合能力和素質應大大高于一般的法律專業人員。”
結束對王環海、孫屹峰、郭曉英三位檢察官的采訪,“公訴人”這個概念在記者頭腦中被豐富的理念和生動的內容充實一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有位領導曾經對辦案檢察官們講了這樣一句話:“你們為檢察機關爭了光,為國家公訴人爭得了榮譽!”(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杜萌 徐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