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日電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發布《200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中,著重闡述了中國人權的司法保障。
白皮書中說,中國的司法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人權的司法保障取得重大進展。
白皮書中說,中國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去年,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動,偵破刑事案件二百三十四萬起;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一審刑事案件六十三萬余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五件,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十八萬件,侵犯財產犯罪案件二十七件,有效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政府對社會救助制度實行重大改革,廢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體現人文關懷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公安機關強化嚴格執法,突出執法為民,發布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嚴格執法程序,進一步加大內部執法監督力度,堅決查處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和濫用強制措施等侵犯人權行為,積極開展現場督察和專項督察,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和保障人權。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規定嚴格的超期羈押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專門受理檢察機關超期羈押的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加強社會監督,逐步建立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制定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方面的司法解釋二十件,其中《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司法解釋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切實的保障。
去年,檢察機關依法起訴非法拘禁案二百五十九件,非法搜查案二十九件,刑訊逼供案五十二件,虐待被監管人員案三十二件。檢察機關對認為法院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訴二千九百零六件,對法院在刑事審判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書面糾正意見一千一百八十四次。各級檢察機關向監獄、看守所、勞教所派駐檢察室三千余個,在大型監獄設立派出檢察院七十五個,對全國百分之九十二的監管場所實現了派駐檢察。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在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了服刑人員申訴專項清理工作,加大辦理刑事賠償案件力度,全力解決群眾告狀難、申訴難等問題,切實保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去年,有關機構制定并頒布實施了《法律援助條例》,這是中國第一部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規,確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確了公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權利的范圍。現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已發展到二千七百七十四個,保證了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濟困難交不起訴訟費的群眾打得起官司。
去年,司法部以《監獄法》為依據,制定實施了《監獄教育改造工作規定》、《監獄提請減刑假釋工作程序規定》、《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等規章,對在押罪犯的合法權利進一步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積極探索監獄刑罰執行方式、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實行獄務公開,推進監獄工作法制化建設,努力建立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新型監獄體制,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