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據大河報報道,4月1日結束的河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確認了檢察機關對確山縣原縣長李劍華采取的逮捕措施。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2月23日向省人大常委會報送了《關于確山縣縣長李劍華涉嫌受賄犯罪情況報告》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報請許可采取強制措施報告書》。2月2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進行了研究,依法許可對李劍華采取逮捕措施。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提請河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確認。
檢察機關報告稱:2003年下半年,駐馬店市檢察院在偵查該市一起受賄案件時,一嫌疑人交代,確山縣縣長李劍華在任駐馬店市商貿局局長期間涉嫌受賄犯罪。經該市紀檢委調查,認為李劍華涉嫌受賄犯罪,遂移交駐馬店市檢察院處理。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李劍華涉嫌受賄犯罪,于今年2月19日立案偵查。
經查,1999年下半年,駐馬店市某建筑公司得知商貿局招待所建設營業住宅樓,就找到李劍華聯系承建工程,李劍華提出回扣問題。該公司共承建兩項工程,李劍華兩次收受回扣款15萬元人民幣。
此前,確山縣人大常委會和駐馬店市人大常委會已依法許可了對李劍華采取強制措施。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李敬欣、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