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區水利局8年截留水利專項資金1.5億元,原正副局長雙雙“落馬”!日前,番禺區檢察院對外公布,原番禺區水利局局長黃菊美受賄28萬余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區原水利局副局長黎永輝已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黃菊美在悔過書上寫道:“牛不飲水,怎能按低牛頭呢?不嚴于律己,必然會犯嚴重的錯誤。在這個時候,我才深深地認識到,從個人的角度說,人一生所追求的,一是身體健康,二是清茶淡飯平平安安,這可是我的肺腑之言。”
8年截留專項資金1.5億元
1995年至2003年6月的8年間,番禺區水利局分別在下屬番順聯圍、石龍聯圍、蕉東聯圍、鐘村水利會等單位設立由該局直接管理的“代管賬”,形成“小金庫”,違規截留水利專項資金累計達1.5億余元,總支出1.2億元,其中給局機關干部、職工發放獎金補貼2324.2萬元。
番禺區水利局還以各種名義從設在番順聯圍、石龍聯圍的賬外賬中上調資金到科室,形成5套賬外賬。2002年11月、12月,區水利局經局主要領導同意,多次在“代管賬”中給機關干部、職工發放獎金補貼221.6萬元。
2002年4月,番禺區水利局決定由37名干部職工出資共81.2萬元作為注冊資金,成立廣州市禺山水利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2002年5月,水利局又從賬外資金中動用公款81.2萬元退還給37名干部職工,但禺山水利設計公司仍然是以37名干部職工家屬的名義登記的私營公司。
2003年5月,由原副局長黎永輝提議,經原局長黃菊美同意,以“利潤提成”為名,在“代管賬”上提取人民幣85萬元,由局領導、技術科及其他有關人員私分。
經查,從1996年至2003年間,黃菊美共收受下屬單位送來“慰問金”、包工頭送來“辛苦費”共計28.3萬元。
偽造賬冊掩蓋犯罪事實
2002年4月,番禺區審計局對該區水利局及其下屬單位番順聯圍、石龍聯圍進行審計。為了掩蓋犯罪事實,水利局領導集體研究并授意財務科長邵某力保賬外資金。邵某指使他人偽造賬冊,隱瞞區水利局截留水利專項資金、設賬外賬并違規使用賬外資金的真實情況。(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記者余亞蓮實習生徐進通訊員番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