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據天府早報報道,對違法排污,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川化集團,四川省環保局日前做出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川化集團已于5日將罰款上繳至有關部門。
2月11日,川化集團技改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檢驗,擅自投入試生產。2月11日至3月2日,其第二化肥廠污水處理裝置因故障沒有運行,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直接外排。經環保部門監測,廢水導致了沱江中下游地表水水體氨氮指標嚴重超標。
川化集團對此次污染事故未及時報告環保部門,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沱江中下游百萬人飲水中斷,水生態功能遭受嚴重破壞,給社會生產、生活造成巨大影響。
另悉,對川化集團有關人員的處理也已進入相關法律程序。(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