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7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上海社科院已遞交出一份為戰略石油儲備立法的報告,對中國戰略石油儲備提出了框架性建議。
報道還援引上海社科院專攻能源研究的王泠一博士的話稱,“今年‘兩會’期間,加快戰略石油儲備立法的議案呼聲之高,可以說達到歷年來的最高潮。”
報道評論稱,王泠一所在的上海社科院被譽為著名的政府“智囊團”。“國際國內諸多因素使得我們把戰略石油儲備立法提上日程,尤其是去年夏季中國出現大面積能源緊缺狀況,更是直接暴露了我們的弱點。”王泠一說。戰略石油儲備立法勢在必行。
“我個人希望,國家戰略石油儲備立法能在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初期完成,到2006年時,我們的石油儲備能夠達到180天的安全線。”但對于立法草案的內容以及立法時間表,王泠一沒有透露。
他認為,未來中國的戰略石油儲備法應該包括五大部分:國家設立戰略石油儲備建設的專項資金和石油儲備金;規定哪些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可以動用石油儲備;設專門機構系統監管,定期向人大報告能源儲備情況;規定企業所承擔的戰略石油儲備義務;設專門機構監控經營者儲備義務的執行情況等。
王泠一和上海社科院該課題組的專家們最后建議,在籌措戰略石油儲備資金方面,可借鑒日本、德國模式,通過發行國債、財政撥款、設計新稅種等方法解決。(李雋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