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四月十二日電(柯小軍 鄔耀廣)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二日公開審理了一宗大型販賣淫穢VCD光盤案件,涉案人員十六人,涉案光盤達千萬張之巨。
公訴機關(guān)指控稱:二00一年起至二00三年三月間,被告人陳松波為牟取非法利益,雇請同案人李光城、姜宗旺、馮彬(另案處理)及其妻子馬禪貞等人,從境外購進非法光碟《金瓶梅》、《西施》等三百八十萬萬張,購進《裸狂》、《摧花之狼》、《鬼叫春》等淫穢光碟七百五十萬張,然后出售給被告人魏炳君、陳學(xué)良、蕭芝創(chuàng)、王姝、潘勇及另案處理的劉松堅、楊吉長、陳新全等人。
去年三月初,公安機關(guān)查獲被告人陳松波匿藏在倉庫中尚未銷售出去的光碟六百多萬張,經(jīng)鑒定:其中《裸狂》、《淫根》、《摧花之狼》、《鬼叫春》等四百四十萬張屬淫穢光碟;《金瓶梅》、《西施》等一百八十多萬張屬非法音像制品。其余光碟經(jīng)由前述人員轉(zhuǎn)手買賣,除廣州外,還傳播到上海、北京、廣西、沈陽、合肥等地。
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陳松波、李光城、姜宗旺、陳學(xué)良、王姝、馬學(xué)鵬、陳洪欽、馬禪貞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非法經(jīng)營罪,指控被告人魏炳君、蕭芝創(chuàng)、吳育森、劉德堅、陳蘇海、潘勇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陳松奎犯窩藏罪。
庭審中,第一被告人陳松波稱其不知道從香港販進來的是淫穢光碟,以為是故事片;第二被告李光城稱其不知所販賣的是淫穢光碟,稱其只是個打工仔,不應(yīng)當(dāng)犯非法經(jīng)營罪;第三被告姜德旺稱其只是賺取每次一百元的運費,直到案發(fā)前十幾天才知道所運輸?shù)氖且x光碟。
本案在開庭審理后將另行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