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四月十六日電 (記者 莫非)廣東省民政廳在該省正在召開的殯葬工作會議上建議對《廣東省殯葬管理工作“十五”計劃》不切實際的內容進行修改,不便火葬鎮村應允許土葬。
修改建議認為殯葬規定中“火化區內邊遠山區火化率采用‘一刀切’,在二00二年底前全省消滅殯儀館(火葬場)空白縣”等不切實際的內容,不應再出現在指導性文件中。
據悉,上述殯葬規定對廣東省殯葬改革工作的深入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十五”計劃制定的部分任務目標與實際情況有一定差距:首先,提出二00三年到二00五年全省火化率達到百分之百,采用“一刀切”,將全省都劃為火化區,這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山區邊遠村莊、海島、大型水庫庫區等特殊地區是很難做到。采用此政策既導致了遺體偷埋土葬現象不斷發生,也助長了弄虛作假、濫用職權、違紀違法等行業不正之風的蔓延。
“至二00五年除少數山區縣外,全省基本實現轄區無墳化”的提法不科學。烈士墓和公墓將長期存在,很多邊遠貧瘠山地,幾十年甚至幾百年都不可能開發利用,要求這些地方清墳,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群眾對此意見很大。
為進一步完善“十五”計劃,省民政廳建議:各地可根據實際,設置土葬改革區,對位于人煙稀少、荒地較多、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庫區和海島等不便實行火葬的鎮、村,從實際出發,允許實行土葬,改變將全省“一刀切”為火葬區的做法,但必須指定公共墓地深埋,不得亂埋亂葬。
目前,省民政廳正著手建議省政府對“十五”計劃中過高的目標作適當的調整與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