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9日電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出通知,明確了京津唐電網新投產電廠的上網電價機制。
通知規定,“競價上網”改革實施前,根據按社會平均成本定價的原則,核定京津唐電網內未安裝脫硫環保設施的新投產燃煤機組含稅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05元,已安裝脫硫環保設施的新投產燃煤機組含稅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2元,自2004年4月1日起執行。今后京津唐電網新投產燃煤機組均執行上述電價水平。通知還規定,國家根據煤炭價格等市場變化因素統一調整電價時,上述電價水平相應進行調整。
該項舉措是國家發展改革委順應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工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在全國區域電網內首次推行新的上網電價機制。新機制將傳統的項目建成后定價改為項目建設前統一公布價格,徹底摒棄了“一機一價”的定價模式,有利于減少行政審批,規范上網電價管理,促進電力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實現向“競價上網”的順利過渡。同時,該政策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的電力市場提供了明晰的價格信號,有利于合理引導電力投資和消費,緩解電力供求矛盾,鼓勵環保型清潔能源的發展,在全國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應。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其它地區陸續推行上述新機制,以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促進電力工業和國民經濟的協調、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