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教育部今日上午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有關負責人就推廣使用《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回答記者提問。
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司長曹國興表示,教育部將把合同范本在網上公布,希望留學中介機構和留學生本人參照這個文本簽定合同,這樣可以比較有效的保護當事人雙方的權益。
據悉,《示范文本》共有8款29條。內容包括服務項目及費用、受托人義務與委托人的義務、違約責任等。《示范文本》涉及了留學當事人委托辦理自費出國留學的基本內容,當事人可以借鑒《示范文本》或者將其作為簽約使用的文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依法簽署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并受到法律保護。
在新聞發(fā)布會上,曹國興透露,到目前為止,全國經過認定的自費留學機構一共是270家,自費留學中介活動已經逐步走上規(guī)范運行的軌道。
據不完全統(tǒng)計,在最近3年的自費留學生中,60%自費留學生是通過自費留學中介辦理出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