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老工業基地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解放思想,統籌協調,正確處理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城市經濟與鄉鎮經濟、所有制結構調整與民間創業機制、技術結構與就業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與投資結構調整等關系,是實現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關鍵。
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的關系
新興產業由于資金、知識和技術密集程度較高,市場需求大,勞動生產率高,利潤率高,因而發展速度快,競爭力強。傳統產業科技含量相對較低,競爭力較弱。吉林省生產力發展不平衡,新興產業、支柱產業集中在長春、吉林等重點地區,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由于地區間存在區位、科技、信息、交通等資源和環境差別,以及產業特點和效益差別,在新一輪發展中差距有可能繼續拉大。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不是簡單的取代、淘汰關系,在技術革命的推動下,二者可以互為補充、并行發展。老工業基地振興也是一種揚棄,關鍵是如何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如何改造和發展傳統產業。正確認識并處理好這個問題,有利于調動多個地區、多個產業的積極性,防止脫離實際,超越科技和生產力水平,上那些干不了、也干不好的項目,避免丟掉經過改造可以形成優勢的項目。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重點地區與一般地區,不只是競爭對手,也是協作伙伴,可以統籌協調,通過地區間、產業間的協作和配套服務,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城市經濟與鄉鎮經濟的關系
合理進行生產力布局,優化城鄉工業結構,對于振興老工業基地十分重要。城市是經濟發展的火車頭,是工業發展的重要基地。吉林省大城市不多,中心城市規模小,城市經濟實力不強,輻射能力較弱。應加快城市電力、交通、供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社會保障和法制建設,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使之成為對外開放的窗口,吸引投資的熱土。城市是振興工業的策源地,城鎮是發展工業的擴散地。應引導大中城市、大企業集團拉長產業鏈,引領縣域工業,并促進勞動密集型企業、一般加工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向鄉鎮擴散,促進社會資本、人才、技術向鄉鎮擴散,推動農村人口非農化和農村城鎮化進程。縣域經濟應以農牧業、特產業、礦業資源、土地以及勞動力充足的優勢為基礎,發展特色經濟,培育龍頭企業和綠色品牌。實現城鄉經濟良性互動、優勢互補、均衡增長,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動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所有制結構調整與民間創業機制的關系
所有制結構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對生產力發展又有巨大的反作用,調整所有制結構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內在要求。2002年,吉林省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擁有資產占規模以上工業的82.5%,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1.6個百分點。一方面,國有經濟比重偏高,股份制企業國有資本“一股獨大”,資源配置不合理,人浮于事,財力、物力浪費,機構重迭,機制不活,動力不足;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經濟規模小,民間創業缺少人才、技術、資金,形不成民間創業的社會氛圍。老工業基地必須加快調整所有制結構,破除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體制性障礙,放寬市場準入,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更新創業觀念,以調動人民群眾創業的積極性。加快調整所有制結構,一方面應發揮老工業基地的優勢,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另一方面應運用市場機制,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鼓勵人們干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社會氛圍”。
技術結構與就業結構的關系
技術結構和就業結構都是經濟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我們正處在經濟全球化、信息化時代,并正在經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考驗。選擇和建立合理的技術結構,對于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十分重要。應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從而達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目標,構造多層次的技術結構。高新技術產業、石化、汽車等支柱產業,應引進世界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傳統產業改造應充分利用現有工業基礎,從實際出發,發揮比較優勢,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形成產業競爭力。一般加工業、農產品加工業應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推進技術設備更新,使產品形成市場競爭力。技術結構調整應與就業結構調整相協調。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就業需求的增加以及就業政策的調整,就業結構將不斷發生變化,第二產業從業人員相對減少、第三產業從業人員相對增加,老企業人員相對減少、新企業人員相對增加,一線人員相對減少、技術和管理人員相對增加。應實行科技密集與勞動密集相結合的原則,拓寬就業領域,創造就業崗位,促進全面就業。
產業結構調整與投資結構調整的關系
產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也是投資結構調整的過程。經濟結構由打破舊的平衡到建立新的平衡,是經濟發展的飛躍。振興老工業基地,必須通過投資結構調整,打破舊的產業格局,形成新的產業優勢和企業競爭力。經濟振興是投資結構調整、項目投資拉動的結果。好的項目不僅是投資結構調整的載體,也是新的經濟增長點。企業在政府規劃和政策引導下,應主要依靠市場機制決定和選擇項目。必須防止盲目上項目,搞重復建設,走產業趨同、產品雷同的老路。投資結構調整要遵循市場規律,擇優而投,扶持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支持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快速發展,允許產業間局部和暫時的不平衡增長,以帶動經濟發展,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形成新的平衡。
(稿件來源:人民日報,作者為吉林省政協副主席,趙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