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日前訪英,有海外僑胞建議由于“臺獨勢力猖獗”,中國應該盡快制定“統一法”時表示,這個問題“非常重要,非常重要,我們會認真考慮”。
昨天國臺辦發言人李維一在回答臺灣記者提問時進一步明確表示,有關促進祖國統一的建議,包括以法律手段促進祖國統一的建議,中國政府都會認真地考慮并予以采納。
從溫總理的“會認真考慮”到國臺辦表示“會予以采納”,看來中國政府對制定“統一法”取向積極。這是北京方面為解決臺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采取實際步驟的一個重大動向,必會對兩岸局勢產生影響。
稍微留意時局便可發現,溫家寶總理今次歐洲之行有一個重要話題,就是爭取國際社會反對“臺獨”。因此,當有人提出制定“統一法”建議時,溫總理實時斬釘截鐵地做了肯定的表示。毫無疑問,這絕不是溫總理的即興表態,而是反映出北京方面對解決臺灣問題的一些重大決策正在考慮之中并隨時準備推出。
今年三月,有上海學者撰文,建議中央制定“統一法”,把統一問題“以法律具體化”,“因應臺灣推動公投及修憲的‘法理臺獨’”。
幾年前,也有內地專家建議,制定“臺灣基本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北京對臺灣實行“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方針規范下來。
這些以“法律手段促進祖國統一的建議”,以往都是在專家、學者之間討論,北京的中央決策層并未對此有任何公開的表示,F在,情況有了明顯的變化,制定“統一法”,用法律手段促進統一,已經提到了中央決策層的議事日程上來。
這緣故很清楚,因為陳水扁的民進黨政府已經運用“法律手段”,企圖通過所謂“公投”和“制定新憲法”來分裂祖國,實現“臺獨”。
陳水扁的民進黨及其政府為推動“臺獨”和最終實現“臺獨”,多年來是有一整套的計劃、步驟和方法的。他們打過“悲情牌”“民主牌”“民意牌”“國際牌”“正名牌”“去中國化牌”等等。當他們認為時機成熟了,就打出了“法律牌”。其具體步驟是,通過“公投法”,二○○六年“制定新憲法”,二○○八年實施“新憲法”!胺膳啤笨梢哉f是“臺獨”勢力的“結穴”之作;所謂“千里來龍,在此結穴”;“臺獨”的實現將在“法律牌”的玩弄之下最終完成。
中國政府洞悉其奸,針鋒相對,也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反對分裂,反對“臺獨”,維護國家統一。事實上,國家制定“統一法”是有法可依的,而臺灣當局企圖玩弄的旨在分裂和“臺獨”的“法律牌”則是完全于法無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序言昭告: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圣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圣職責。
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中國政府制定“統一法”的法源和依據。而臺灣當局多年來奉行的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并沒有給“臺獨”勢力玩弄“臺獨”及分裂的“法律牌”提供任何法源和依據。因此,“臺獨”勢力打“法律牌”可說是“無法無天”,胡作非為。
中國政府制定“統一法”的必要性、迫切性是顯而易見的。有了“統一法”,不僅有利于反對分裂、反對“臺獨”,而且可以得到國際社會對中國完成統一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