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新華社報道,中日律師界12日在北京表示,將向日本國會或政府建議為二戰期間被強擄到日本的中國勞工設立補償基金,為全面解決中國勞工問題邁出重要一步。
中國人戰爭被害賠償請求事件辯護團代團長小野寺利孝說,在與中國律師和勞工代表進行協商之后,日本辯護團將于這個月底向日本國會或者日本政府提出這個方案。
根據現有的方案草案,日本政府和企業應在承認強擄和奴役中國勞工的歷史事實并真誠謝罪的前提下,共同出資設立基金會,向中國勞工及其遺屬提供補償和撫恤。
小野寺利孝說,這個基金會是以德國的“記憶、責任、未來基金”為藍本來設計的,希望能夠推動日本正視歷史,全面解決中國勞工問題。最近兩年,在日本各地中國勞工賠償訴訟勝訴的案件漸漸增加,設立這個基金會的時機越來越成熟。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間對日索賠指導小組副主任、北京方元律師事務所康健律師說,根據現有草案,設立這個基金會將有益于解決中國勞工問題,也將推動其它戰爭賠償的訴訟。
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誼會會長,勞工代表馬得志說:“不論是法庭訴訟還是設立基金會,我們的要求都是日本政府和企業承認歷史事實,做出道歉,進行補償!
根據日本政府的調查,二戰期間被綁架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國人為38935人,分別在35家日本公司的135個地點從事繁重的強制勞動,遭受非人待遇并且沒有報酬,有近7000人死亡。而來自中國的數據顯示,這個數字在4萬人左右,不包括被日本強擄到朝鮮、菲律賓等國的中國勞工。
根據日本律師們提供的數據,二戰結束之后,根據聯合國決議,日本應向中國勞工支付但沒有支付的8000萬日元(約合現在的800億日元)至今仍由日本政府委托保管;戰時奴役中國勞工的日本企業戰后從政府處獲得了5672萬日元的補償金(約合現在的600億日元),這些都可以成為設立基金會的基礎。
據悉,5月24日,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將對以15名中國勞工及其遺屬為原告的賠償訴訟案進行二審。2002年4月,日本福岡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和三井礦山公司對二戰期間綁架中國勞工負有責任,但僅讓三井公司向每位中國原告賠償1100萬日元,日本政府不做賠償。當事雙方都提出了上訴。
小野寺利孝透露,辯護團將在此案開庭前夕在日本新聞媒體上發表設立基金會的倡議書。(傅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