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4日,南京東方中英文學校發生了一件蹊蹺的事情:42歲男老師,六年級一班主任周某在晚自習結束后留下本班兩名12歲女生,此后又將其中一名女生帶進教室,關門后又關燈達十幾分鐘。
昨天,這名被男老師關燈“訓話”的女學生肖玉(化名)就此事向南京江寧區科學園派出所報案,說明老師有“不正當”行為。但是女生的說法被學校堅決否認。究竟是女生蓄意誣陷老師,還是老師確有不軌行為?(現代快報)記者就此事進行了調查。
學生:關燈后在我身上亂摸
據介紹,3月14日晚上,肖玉和陳可心(均為化名)在晚自習后同時被周老師留了下來。平日晚自習下課后,老師總是在8:15時先安排女生回宿舍,然后再安排男生回宿舍。而當天晚上卻是早早先把男生安排走,至今回憶起來,兩名女孩還是覺得當晚的事情有些奇怪。周某當時就留下了她們。
晚上8:30以后,在3樓樓梯口,周某開始和兩名女生談午休的事情。理由是當天中午兩名女生沒有按照學校的規定回宿舍午休。按照南京東方中英文學校的規定,晚上9:00,學生宿舍就要熄燈睡覺。在這天晚上9:00之前,學生陸續離開教學樓。這時,周某將兩名女生從走廊拽進教室,肖玉對記者回憶說:“一開始教室的燈還是亮的,但老師說讓陳可心先回宿舍洗漱,并將陳可心推出教室,順手關了門,關了燈。”
肖玉和陳可心同為南京東方中英文學校六年級學生,是極為要好的朋友。當陳可心被老師推出門,又看見教室的燈被關掉時,陳可心不敢離開,而是守在教室門口。教室被關了燈,整個教學樓又已經全部熄燈。陳可心看不見教室里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情,只聽到教室里有桌椅碰撞的聲音,其間,周某又一次開門讓陳可心離開。
被老師拉進關了燈的教室后,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情?肖玉告訴記者:“他(周某)用一只手把我摁在墻上,把頭埋在我懷里,然后手開始上下亂摸,用一種很奇怪的語調說‘你有什么憂愁,和老師分擔’。”一回憶到這時,肖玉就抽泣不已,淚水一個勁地往下落,不停地對記者重復“我的身體不停地發抖,我嚇死了”。
這時,被關在門外的陳可心不敢吭聲,只能焦急地等待肖玉一起回宿舍。陳可心說:“也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就看到肖玉猛地開門,從教室里沖了出來,拉著我就往樓梯口跑。”這時,周某從后面走過來,堅持要送兩名女生回宿舍,被肖玉堅決拒絕。陳可心對記者說:“肖玉當時臉色煞白,我攙著她的時候,她不停地發抖。”
從教學樓下樓,一路跑回宿舍,“回到宿舍看到鐘才知道,已經是晚上10點鐘了。”這天晚上,肖玉哭了整整一個晚上。第二天,學校將肖玉和陳可心同時轉班。當天,肖玉將事情偷偷打電話告訴了媽媽。兩天后,肖玉和陳可心同時離開了東方中英文學校。昨天,雙方父母陪同孩子正式到江寧區科學園派出所報案。
學校:雖然關燈,但沒有不軌行為
昨天中午12點,記者趕赴南京東方中英文學校。經過多次協商,最后,一名自稱為辦公室董主任的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當記者要求“采訪當事人周某”時,學校以“周老師最近壓力太大”為由,不讓記者約見周老師,而是用學校最近的調查結果給記者答復。
在南京東方中英文學校的會議室,董主任首先告訴記者:“(老師對學生動手動腳)這個事實是不存在的,我們對這個事實已經進行了了解。”隨后,董主任承認:周某在讓陳可心離開后,在六年級教室單獨“訓導”肖玉,并順手將燈關上。此后,周某對肖玉的“訓導”在熄燈的情況下進行。對于“熄燈”這個細節,董主任解釋說:“學校規定8:40教學區所有的燈都要關閉,而學工部一位領導在樓下看到一個班級依然亮著燈后,在樓下要求關燈。周老師是在聽到關燈的喊聲后,才把燈關掉。”
對于周某單獨將肖玉留在已經熄燈的教室里,并讓陳可心“先回宿舍”的事實,學校予以承認。同時對記者說明:“可能周老師還有什么事情要和肖玉單獨溝通。”
同時,董主任對記者表示:“至于關燈后,肖玉(化名)說周老師抱她,以及對她動手動腳,這件事我們肯定不相信。”對于肖玉所說的“關燈”以后發生的事情,董主任和在場的其他學校領導解釋說:“肖玉(化名)身高1.63,而周某身高1.68,所以‘把頭埋在肖玉懷里’這個細節肯定不存在;而肖玉所說的‘抱’,肯定不是我們正常理解的‘抱’,而是可能是周老師關燈時,‘碰’到了肖玉。”最后,學校領導對記者總結說:“這名老師是學校的十佳員工,這件事情可能本來是老師對學生的正常關愛,但是肖玉這個孩子過于敏感了。”學校工作人員最后對記者表示:“如果真的有這樣的老師,這樣的行為,那么我們學校也不會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
然而,肖玉和陳可心的父母卻質疑說:“既然老師明明知道學校規定9點前熄燈,為什么還要讓學生在熄燈后在教室‘談心’,難道這個學校晚上9點以后就沒有可以開著燈讓學生和老師交流的空間了?在黑燈瞎火的情況下,這名42歲的男老師到底給一名12歲的女孩什么樣的訓導呢?”
律師:并非“孤證不能定案”
日前,肖玉和陳可心已經辦理了南京東方中英文學校的退學手續,而周某繼續擔當學校六年級某班主任,并從事教學活動。12歲女孩肖玉堅決指證老師有過分行為,而老師周某卻認為自己雖然在3月14日晚關燈后,和肖玉在教室里獨處,卻沒有過分行為。對此,江蘇南京寧誠律師事務所孫剛律師進行了詳細分析。孫剛告訴記者,雖然“關燈”后教室里所發生的事情并沒有第三者在場,在法律上“孤證不能定案”,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孤證不能定案”,因為現在有陳可心這個“間接證據”可以反映出當時的情況。
分析了整件事情的經過,孫剛認為周某“涉嫌猥褻兒童”。
最后,肖玉和陳可心的父母提出疑問:“對于這種完全寄宿學校,學校是否應該對學生的身心安全負責?那么學生在晚上學校熄燈后被老師單獨‘訓話’,這種行為算不算是對學生身心安全的威脅?”
(來源:現代快報,記者:郝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