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根據新華網的報道,四川石油管理局近日對去年重慶開縣“12·23”特大井噴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川東鉆探公司領導班子作出處理,公司經理被撤職。
四川石油管理局認為,川東鉆探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歐書偉同志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生及事故危害擴大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撤銷歐書偉川東鉆探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職務,對班子成員母家坤、譚剛強、段德輝等人給予相應的黨紀、行政處分。
另外,四川石油管理局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井噴特大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其他責任人作出處理。鉆探公司機關、所屬地質服務公司、鉆井二公司等部門15名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記大過、留用察看一年、撤職等處分。(田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