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人民法院報今天刊載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的文章,以《偉大的思想,光輝的燈塔》為題,從八個方面歸納介紹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
肖揚指出,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個偉大思想的指引下,中國人民進行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豐富實踐。這一重要思想也成為發展人民司法事業的指路明燈。
肖揚從八方面對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進行了介紹。
一,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實質就是社會主義法治思想。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一言以蔽之,就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二,實現社會主義法治,要求全社會必須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鄧小平明確提出:“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是對憲法和法律權威性的最精辟的論述。
三,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決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針對中國過去長期形成的特權思想和現象,鄧小平深刻地指出:“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規定的平等權利和義務,誰也不能占便宜,誰也不能犯法,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
四,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在經濟領域做到依法辦事。1986年,鄧小平提出了關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法制相互關系的著名論斷: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有兩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謂“兩手”,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
五,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
六,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依法懲治貪污賄賂犯罪。鄧小平敏銳而深刻地認識到了腐敗犯罪的嚴重危害,他把這個問題上升到了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指出,“如果我們黨內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剎住這股風,那么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面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他以無產階級戰略家的眼光科學地作出預言:反腐敗是一場長期的斗爭。20多年的反腐敗工作實踐證明,鄧小平關于反腐敗是長期斗爭的論斷是完全正確的。
七,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依法保障人權。針對“十年動亂”期間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沒有法律保障、發生大量冤假錯案和侵犯人權事件的慘痛教訓,鄧小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著重從保障人民民主,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健全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觀點。
八,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法治觀念。鄧小平從戰略高度重視法制教育,指出,“要講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加強法制重要的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根據這一思想,從1985年開始,中國開始了大規模的全民普及法律常識的教育,對加強法制建設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