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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違法前科且劣跡斑斑的人,何以能在仕途上屢次“脫險”,且一路高升?
有熟知展文波底細的長春市工商系統(tǒng)內部人士說,展文波搶錢有點像生意人做買賣,“買賣做得越大,就越難收得住手了”。
結合展文波的人生軌跡來看,此言不無道理。
“獵犬隊”
2004年7月,展文波案專案組在媒體上公布了舉報電話。隨即,“材料收了幾麻袋,電話簡直被打爆”,省紀委一位工作人員對媒體透露。
長春當地有個流傳甚廣的說法:展文波手下有個“獵犬隊”,專門為他搜集有錢企業(yè)的信息,“相中誰家誰家遭殃”。
據專案組初步掌握的情況,在對九臺市物資實業(yè)總公司“執(zhí)法”前后,展文波還組織過十幾次類似的“犯人執(zhí)法”。其中德惠市朝陽鄉(xiāng)滴水湖拆車市場,是被展文波搶垮的第一個單位。
據了解,德惠市朝陽鄉(xiāng)滴水湖拆車市場是由當地鄉(xiāng)政府招商成立的,工商執(zhí)照、納稅手續(xù)等一應俱全。2001年5月20日,展文波突然率領數十臺車輛、100多名犯人,封鎖市場,搶奪物資。
事后,展文波給出的理由是,“打假”。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走訪了該處被展文波“打過假”的地方。昔日興旺的市場已變成田地,夾雜著數片還沒來得及拆除的工房,地面上堆滿銹跡斑斑的汽車鐵皮。
經歷過那慘痛一幕的商戶沈德成告訴記者,當時被搶的有18家,共計300多萬元。這些廠都是他們東借西湊甚至“抬錢”(借高利貸)建起來的,原本生意還不錯,沒想到遭遇滅頂之災。
如今,這18戶人家里,一家的男主人當年被犯人打傷,至今未愈;兩家已不堪家庭債務而離婚;更多的家庭,每到年關就四處躲債,“根本不敢回家過年”。
據沈德成了解到的情況:當時展文波搶走他們的東西,“走在回長春的路上就開始賣了”,因為“根本就沒打算返還或上繳過”。許翠琴說,搶走九臺市物資總公司的1000多噸產品及原料,事后也被展說成400多噸。
長春市工商局法制處一工作人員曾對媒體說,展文波采取這種手段獲取的錢財有數千萬元,但他上繳的只有72萬元,“辦案不開清單,瞞報、少報罰沒物資,是展文波斂財的慣用手段”。有如此生財“捷徑”,展文波基本不花錢買東西,“家里缺啥搶啥”。
據當地媒體報道,展文波在眾商家面前從來“說一不二”。有一次,展來到長春市勝利公園附近一家飯店,見到大堂里的背投電視很漂亮,就對飯店經理說:“你們的電視憑啥比我家的還大?咱們換了,明天搬到我家去!”經理不敢吱聲,第二天趕緊照辦。
吉林省公安廳一位老干部向工商部門投訴,就在今年1月,展文波因為家里建房需要門窗,就安排“獵犬隊”出去物色。最后恰恰相中了這位老干部妹妹家開的店,于是宣稱店里所賣的門全是“假貨”,“一家伙裝車拉走,連木方都不落”。
老干部將狀告到市工商局某領導處,領導連稱,“這展文波盡瞎整,叫他趕緊把東西退回去!闭刮牟ǐ@悉,卻理直氣壯地對老干部的妹妹說,“你咋不早說你哥呢?惹這么多麻煩。這樣吧,交6000元運費來,東西給你送回去!崩细刹啃置迷俑,展文波才沒要6000元運費。
展文波的非常仕途
據長春市工商部門一位人士介紹,現(xiàn)年44歲的展文波原名展文光,1974年至1978年間曾因入室盜竊被游行批斗和勞動教養(yǎng)過。1979年,展文波托關系進入長春市南關區(qū)工商分局當了一名市場管理員,改名展文波。
在南關區(qū)工商分局工作期間,展文波并不安分,曾三次受到政、紀處分,甚至兩次被當地黨報批評曝光。
該人士舉例說,在擔任市場管理員期間,展文波曾私自印制工商行政管理收費票據達5萬元。被發(fā)現(xiàn)后,展百般求人找到長春市工商局主要領導說情,才沒被開除。
1988年,長春市工商局內部定編轉干,展文波花錢買通了關鍵部門領導,通過雇人替考的方式,如愿進入干部隊伍。
1990年,展文波被調到剛成立的長春市工商局汽修廠任負責人。汽修廠解體后,展文波當上了長春市朝陽區(qū)工商分局副局長。
有證據顯示,展文波的這頂烏紗帽,其來路也有些不明不白。
1997年10月,長春暴出號稱當地“第一號反貪大案”的原市工商局局長夏沛海腐敗案。夏沛海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檢察院起訴書和法院判決書均認定,展文波曾一次送給夏沛海10萬元。
展文波雖然因此被審查,最后卻不了了之。在接受審查期間,展文波聲稱有病,檢察機關送他去醫(yī)院檢查,他卻借上廁所之機,從三層樓上撬窗逃走。
不久,展文波再次被抓。但17個月之后,他不但再次被釋,還很快當上了經濟違法稽查分局的局長。這一結果,讓所有人大惑不解。
熟悉展文波的人說,其不學無術在長春市工商系統(tǒng)“出了名”。一個出自長春市檢察院干部的說法是,展文波曾在一份訊問材料上簽字:“以上材料看過,全對”。8個字就錯了3個。
有媒體引述長春市工商局干部的話說,“展文波這樣素質的人能升遷,最后還當上分局局長,是靠錢當道的!痹详P區(qū)工商分局一位老同志也稱,“他搞到錢后就買官,買了官后搞更多的錢,再買更大的官,再搞更多的錢!
事實上,據說那次因夏沛海案“進去”又“出來”后,展文波自己曾稱是“花了70萬元擺平這事”。展文波還有一句話是,“有錢什么都不怕,70萬算個啥,一年就能撈回來!
從已經查明的事實來看,展文波仕途之中金錢當道,是確鑿無疑的。據稱,展文波不僅以搶來的錢買官買權,還用它“鞏固”自己的官位權力。平時來往不多的人,只要他認為“日后可能用得到”,就動輒贈以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