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3日上午,在沈陽河畔花園,趙本山萬分氣憤,他與物業公司發生了激烈的辯論。此前,物業公司向趙本山催繳兩年的物業費、采暖費11萬元,而趙本山認為園區服務沒有到位,沒有理由要那么多錢。爭辯由此產生。
據遼沈晚報報道,趙本山說,幾年來,令他和他的鄰居們無法理解的事件陸續出現在園區里:業主會所辦起了對外營業的大酒店;房屋周圍建起了越來越高的大樓;施工噪音一直困擾著業主;園區始終沒有最后封園……而物業公司另有一番“道理”。
據了解,河畔花園是沈陽高檔住宅小區,而且是比較早的一批花園小區。它位于五里河附近。3日上午11時,趙本山與負責河畔花園物業的華新物業公司總經理在華新物業公司辦公室發生了激烈爭論。
該報記錄了趙本山與物業的爭論內容:
趙本山說:“我在這住了13年,跟剛開始的承諾簡直是差太多了。我拖欠物業費是有想法的,而且我一直就想跟你們溝通。這每平方米收取2.4元的物業費,各項物業標準都做到令我們滿意了嗎。我是第一批業主,我想問一問,剛入住時的網球場和業主會所等承諾是否都兌現了呢?剛搬來時承諾的花園式環境去哪里了?嘈雜的建筑噪音,我們怎么睡覺,綠地少了,樓越蓋越高,陽光都給擋住了!
“周圍的大樓一座座起來,征求過業主們意見了嗎。我們就活在噪聲中,如果偶爾聽不到還覺得不習慣了呢。我不是故意拖欠物業費,我也贊成小區向業主收取物業費這項條款,但是我很想知道華新物業公司收取每平方米2.4元物業費的來由是什么,我希望你們真能做到高標準的物業服務,這樣的話,我會心甘情愿把欠款交上。到時候,別說11萬,就是110萬,我也會交納的?墒沁@樣的物業管理,小區里不是丟東西,就是有外來人出入,這個安全狀況,我怎能心甘情愿地交納這物業費呢!
“一般小區里也都有這些基本的措施,如果連這種基本措施都沒有,還有誰會買這里的房子呢。我們現在的飲用水都是從外面運來的,我愛人用了不少法子,凈水器和各種過濾器都沒少用,但還是沒有用。”趙本山說,他每天打開水龍頭都是帶銹、帶沙粒的黃水,白色的衣服都洗成了黃衣服。更讓他無法忍受的是,孩子們沒有玩的地方,甚至都不敢出門,因為河畔花園里現在還增添了很多對外營業的商業機構,例如美容院和飯店,所以連出租車都可以在小區里出入。而且很多車的車速都非?,為了孩子的安全,趙本山和愛人都不敢讓孩子出門玩。
沈陽華新國際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李正忠對此作出了解釋。他說,河畔花園是1991年開盤的,業主從一開始的20多戶增加到現在的1100多戶,一直由華新物業提供服務。1992年,趙本山購買了園區內的一棟二手別墅,后來又購買了園區內一棟高層建筑的一樓作辦公室。趙先生與物業的配合一直不錯,交納物業費也很及時,直到2002年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因為暖氣問題,趙本山的錄像資料受損。據該物業公司河畔花園物業管理處的負責人介紹,為此事,物業向趙本山進行了道歉。
李正忠說,園區內沒有及時交納物業費和采暖費的業主累計起來也有20%到30%左右,他們都有各自的理由。像趙本山一樣,因為業主會所的一樓承包給了一家大酒店,一些業主對此提出了異議,并為此不交物業費。他同時承認,個別時候確實有未完的工程干到半夜,噪音問題也曾有業主反映。
關于趙本山提出的問題,李正忠最后說,我們不希望矛盾激化,但我們物業也不容易,實在不行,我們只能通過訴訟解決問題,要不然我們就退出這里的物業管理。
另一方面,趙本山的委托律師王蘊采就趙本山與華新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她認為,華新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公共管理契約》并沒有遵循與業主之間權利義務對等和誠信的原則。業主享有知情權,在業主購房和進住后,開發和管理部門都沒有書面告知業主,園區內還將繼續增建其他建筑,這是對業主的不尊重。同時,業主對綠地減少、噪音增加、安全問題、管道老化等潛在問題和現實問題的擔憂并非沒有法律依據。拖欠費用理應歸還,但交納費用的前提是費用的合法性。如果承諾的服務沒有做到,業主有權拒絕繼續交錢接受其服務。王蘊采認為,這不僅僅是個法律問題,同時也是個社會誠信問題。
據悉,趙本山的代理律師已于3日昨晚向華新物業公司遞交了一封律師函,函中除希望物業公司就此事拿出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外,還指出,如物業公司使趙本山的合法權益繼續受到侵害,趙本山將通過其律師以法律的渠道解決問題。(孫超肖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