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九月七日電(記者 張茵)針對中國銀行業房貸的霸王條款,浙江省銀行界將率先打破這一陳規。
上月剛成立的浙商銀行日前公開表態,該行正在設計制定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合同,較目前眾多銀行使用的合同條款,將有九項修改。據了解,這是中國國內首家商業銀行公開表態,著手破除銀行“霸王條款”。
即將出臺的浙商銀行的有關房貸的條款強調了銀行與消費者的平等地位。特別對銀行違約做了界定,并指明銀行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而在現行的銀行合同中,根本沒有銀行違約這一說。貸款購買者關注的銀行強行指定消費者購買某保險公司的房貸險,將被取消。改為“由借款人自由選擇保險公司”。另外,備受爭議的房貸險投保金額偏高的問題,也被“投保金額由銀行與消費者協商”替代。對于百姓呼聲極高的銀行“任意向消費者加收費用”、“剝奪消費者對抵押物的處置權”等尖銳問題,浙商銀行正在制定中的合同條款也給予了回應。
隨著中國老百姓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加強,銀行業各種霸王條款已備受各界爭議。這些顯失公平的條款,已受到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嚴重關注。上月末,中消協對中國金融領域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條款,進行了嚴厲點評,并列舉了具有典型意義的六項霸王條款,并鼓勵老百姓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前不久,浙江省工商局收集了十三家省級銀行的七十九份合同文本,組織專家對消費貸款格式條款進行審查,結果顯示,這些合同在“規定消費者必須在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投!钡劝藗方面存在嚴重問題。一些金融法的研究專家認為,這些條款免除了銀行本應承擔的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應視為無效。
浙商銀行行長助理陳春祥表示,浙商銀行有關房貸的九條修改意見將在銀行的網站上公布,在廣泛征求市民意見后,預計將于今年十月份正式公布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