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機關干部警示教育大會上傳來的消息稱,河北省委原黨史研究室主任王運芳因受賄受禮和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河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張毅介紹說,王運芳是河北省涿州市人,1942年8月出生,1974年11月入黨。1996年12月任省委黨史研究主任,2003年3月任河北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兼職副主任。他還是河北省中共黨史學會第五屆理事會會長,河北省政協九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經查,1997年9月至2001年1月,王運芳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下屬單位、業務聯系單位和個人現金13.5萬元;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王運芳利用工作之便,先后非法占有業務聯系單位現金3萬元;1999年8月至2000年初,王運芳先后接受他人所送現金2萬元。違紀金額共計18.5萬元。
另外,1998年7月至1999年2月,王運芳還幾次在娛樂場所接受異性陪侍服務。
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決定給予王運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河北省政協此前已撤銷其政協河北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資格和常務委員、文史資料委員會兼職副主任職務。河北省中共黨史學會按有關規定,已罷免其第五屆理事會會長、常務理事職務。(來源:新華網,記者呂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