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50周年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接受了《瞭望新聞周刊》的專訪。這位負責人表示,當今,人們對立法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全國人大在提高立法質量方面主要是正確處理好幾個關系。
這位負責人指出,一是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的關系。經過20多年的努力,中國已經制定了相當數量的法律法規,社會生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如何提高立法質量已成為當前立法工作的主要矛盾。這不僅是指新制定的法律要提高質量,而且現有的法律也要通過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二是正確處理權力與權利的關系。立法一定要堅持執政為民的原則,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對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草案,要特別注意正確處理行使公權力與保護公民私權利的關系、行使權力與承擔責任的關系,既要注意給予行政機關必要的手段,以確保行政權力依法有效行使,又要注意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制約和監督,促使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正確行使權力,確保公民權利不受侵害。
三是正確處理法律的穩定性與改革過程中變動性的關系。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及時把改革中成功的經驗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對現有法律中不適應改革開放和現實生活需要的規定及時作出修改,為改革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要注意為深化改革留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