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19日電 題: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箭在弦上”但應避免陷入三大“困局”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目前衛生行業高質量人才總量不足、醫療機構補償機制不合理、醫療收費標準與醫療成本倒掛差距進一步擴大等矛盾十分突出。有關專家日前指出,中國醫療體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但也面臨諸多矛盾和困難,需在“十一五”期間著力解決。
醫療體制改革過度市場化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整以及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總的改革取向是市場化。
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連玉明日前在采訪時表示,如何在通過市場化提高醫療機構的經營效率的同時,又保證所有國民得到基本的醫療服務,這是城市醫療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但目前大部分城市醫療衛生領域的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過度市場化的傾向,由此引發了很多問題,這是“十一五”期間應充分認識解決的。
醫療體制改革簡單民營化
針對醫療體制中存在的問題,實行股權多元化,將醫院推向市場是“十五”末期一種主流認識。但事實證明,簡單地將醫院民營化也不一定能解決積存已久的問題。
辦公立醫院的目的是為社會提供近似福利化的醫療服務,保障對弱勢人群醫療服務的可及性,而私人投資醫院是為了取得回報和利潤。同時,醫院市場化和民營化以后,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依然得不到改變,患者與醫院之間依然是不平等的關系。
專家認為,如果沒有足夠強大的保障公平的機制,單是推進醫院的市場化改革必然損害患者利益,造成醫患關系對立。因此,必須引入公平的競爭來彌補由監督機制缺乏帶來的缺憾。要通過改革,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建立一個與公共財政政策相適應的醫療服務和經營管理新體制,增強公立醫院的活力和競爭能力,并切實保障和提高百姓的健康水平。
醫療體制改革產權“一刀切”問題
產權是醫院體制改革的核心。但以產權多元化為主要訴求的醫院體制改革并不能解決當前醫療領域的問題。專家認為,在產權不變的情況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也是一種比較現實的思路,其中關鍵是采用公司化治理方式。通過委托代理將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這是今后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