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在廣東,辦理一對婚姻登記的實際成本達361.8元,而目前按規定只能收取9元的工本費。新快報消息,昨天,在廣東省民政廳婚姻家庭建設協會二屆二次會議上,省民政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種不合理的收費標準,不能真正體現政府管理成本,更使得不少婚姻登記機關入不敷出,如果這種情況繼續下去的話,廣東省擬向民政部申請收取婚姻登記費。
“一直以來,國家都沒有規定辦理婚姻登記收取婚姻登記費,只是要求收取婚姻證書工本費。”廣東省民政廳基礎政權建設處陳婉玲副處長表示,由于經費不足,一些婚姻登記機關連像樣的辦公桌椅都沒有;為了支付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部分婚姻登記機關出現了搭車收費或亂收費現象,引起群眾的不滿。
據悉,現行的婚姻登記收費標準是2001年國家計委、財政部聯合發文,統一了涉及境內外收費標準,規定國內及涉外婚姻登記收費9元(精裝本)這一標準延續至今。
陳婉玲副處長告訴記者,民政部門承擔婚姻登記工作以來,一直沒有專項工作經費。登記機關的各種費用,只能靠婚姻證書工本費極為有限的價差溢余部分勉強維持。由于機構編制等方面的原因,許多地方的婚姻登記部門既沒有固定的機構編制,也沒有穩定的工作人員,一些臨時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只能從登記收取的工本費中開支。
陳婉玲表示,在這種情況下,適當收取婚姻登記費用成了廣東各級婚姻登記機關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