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中國著名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建議,中國建立反腐保廉體系應設立政治體制改革特區。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李永忠以深圳反腐為例子說,各地都出現不少反腐敗的試點和模式,最好、最成功的當屬“深圳模式”,深圳的反腐保廉體系顯示的是制度反腐的創新和力量。深圳最先遇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腐敗的易發多發情形;最早意識到腐敗之所以易發多發,就在于現行體制、機制存在著滋生、蔓延腐敗的土壤和條件。深圳市深刻意識到解決腐敗的問題,要有打擊、懲處的手段,更要走制度建設的路子。它給人以深刻的啟示:反腐敗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反腐敗要懲防并舉,重在預防。
李永忠認為,深圳市對反腐保廉體系的探索,其更本質的意義是立足于多年經濟體制改革的基礎上,致力于打造政治體制改革的“樣板間”。
他進一步闡述說,我們有理由也有條件,像當年建立深圳等經濟體制改革特區那樣,著手建立政治體制改革的“特區”,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內的一些政治體制改革之所以難以有實質性的推進,就在于我們目前還沒有這樣的特區。這也導致了一些地方和部門的改革嘗試淺嘗輒止,不敢深入推進。
李永忠說,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得益于幾個經濟特區的試驗圈。繼續深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也需要這樣幾個“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黨內民主制度發展、黨內監督的強化、改革與完善紀律檢查體制,都可以放在這些特區中來進行試點。特區就是改革的“孵化器”、“試驗場”,可以最大限度控制風險。因此,他建議,設立這樣的政治體制改革特區。(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