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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人姓名?”
貪官:“出生時注冊姓名姚富貴,曾用名有姚建國、姚革命,現名仍為姚富貴。至于年齡就不好說了,我娘說是58歲,身份證是56歲,查檔案是50歲,組織部門考察是48歲,秘書說是40歲,打字員說我是28歲。究竟多大了,我是組織上的人,我聽組織上的。”
法官:“你的主要犯罪事實?”
貪官:“我對錢從來就不感趣。有一次在路上看見別人掉了錢我都沒有撿,這事我夫人可以作證。”
法官:“別人掉了多少錢?”
貪官:“一分錢。”
法官:“你最擔心的事是什么?”
貪官:“偽劣商品和睡眠。”
法官:“請具體說明。”
貪官:“害怕鈔票是假的,害怕金銀珠寶、翡翠瑪瑙是贗品,別人送來的錢收了睡不著覺,如果不收就更睡不著覺。”
法官:“知道市民對你的評價嗎?”
貪官:“知道。有一年春節,為了表明我清廉為政的決心,請人寫了‘來客歡迎’,‘送禮不要’的對聯貼在門口。結果,第二天就有人改成:‘來客歡迎帶現金,送禮不要買東西。’人民群眾是通情達理的啊!還有一次去看病,大夫在我的病歷上寫道:‘吃不愁,穿不愁,就是血脂太稠;能力不高,水平不高,就是血壓太高;大會小會發言,前列腺也發炎;工作政績不突出,就是腰椎間盤突出。’”
法官:“對檢察機關的指控,你有什么可說的?”
貪官:“請法庭糾正第八項指控中的50萬元賄賂款,由于被激動沖昏了頭腦,沒有當場驗收,其中有30萬元是假鈔。按法律規定,這30萬元假鈔應為無效貨幣,應在統計數中扣除。以減輕處罰力度。”
法官:“入獄后有何感想?”
貪官:“我這個人是相信命運的。對有關的數字特別講究,你看我的小車號是9988,電話號碼6868,手機號是1818,進了監獄,又得到一個好號碼,入獄編號為1698。謝謝!”
法官:“現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陳述。”
貪官:“今天這個會我沒有作什么準備,既然你們一定要我講一講,我就不客氣了,隨便講幾句吧!我是一個非常講究體面的人,想當年,我坐的是高級轎車,住的是高級賓館,吃的是高級酒宴,玩的是高級小姐。現在犯了事,也不能失了體面。因此,我提議本案由高級法院審理。”
……
法官:“請被告在庭審記錄上簽字。”
貪官接過庭審記錄,在上方寫下“同意”二字,接著又習慣地批閱:“此件請轉發各部、委、局學習討論,并將整改意見及時上報……”
(文/陳清 摘自《喜劇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