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聯合國十月六日電(記者趙海燕)聯合國安理會六日舉行公開會議,討論在沖突及沖突后國家和地區實施過渡法制問題。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張義山表示,國際社會對沖突地區的援助重點在于加強當地的能力建設,而不是強加預定的模式。
張義山說,當今絕大多數沖突發生在欠發達地區,導致沖突的原因不盡相同,但多與貧困、落后密切相關。在這些地區,沖突的結束并不意味著和平的降臨,動亂致使這些地區的建設能力大受影響,普遍面臨資金、技術和人才匱乏的困難。國際社會、特別是捐助方應予積極幫助和支持,在向當事方提供幫助時,應充分尊重當地的歷史習俗、文化傳統和法律制度,尊重當地人民的選擇權和決定權。外方的參與應是提供指導,而不是指揮;重點在于加強當地的能力建設,而不是強加預定的模式。
張義山表示,當前,許多沖突地區面臨著艱巨的戰后重建任務,建立法治、公正執法,既是在沖突局勢下實現和平過渡的必要前提,也是從長遠上鞏固持久和平的根本保障。因此,沖突后重建法治與司法公正,應與其他各方面有機、系統地加以協調,以促進良性循環,從而確保順利、成功過渡,徹底消除沖突隱患。
張義山強調,在沖突地區法治重建的過程中,各方應恪守《聯合國憲章》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尊重一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避免介入內部矛盾與爭論。張義山引用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的話說:“那些尋求正當合法之理由者,必須身體力行;那些援引國際法者,必須自己遵守國際法。”
安南今天也就聯合國幫助沖突及沖突后國家和地區恢復和實施法制提出建議,指出幫助戰亂國家和地區重建需要遵循一定的國際準則,但在實踐中也要考慮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具體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