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前夕,沈陽市紀委明確提出要求:領導干部在節日期間收受的月餅等禮品,價值按當地市價折合人民幣200元以上的均屬“貴重物品”,必須一律登記上交,否則將按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懲處。
中秋節吃月餅,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習俗。可是如今的月餅,越來越變味兒了,一盒幾只裝的月餅動輒上千元甚至更貴,里面幾乎全部夾帶著貴重的名酒、名茶。其實人人都知道,這種“天價月餅”很少有人買來自己吃,而大多是買來送禮的,且不是用來送親朋好友,而是用來送各類領導的。原本有著深厚文化內涵,象征著吉祥團圓的月餅,竟然演變成了賄賂領導干部的“糖衣炮彈”,而月餅成為行賄品,又反過來刺激了月餅生產越來越高檔、越來越奢華,助長了社會上的奢侈消費風氣。
這種“月餅問題”,折射了中國人復雜的人際關系和處世哲學,更折射出潛行于官場的行賄受賄等腐敗問題。因此,應該像治理腐敗問題那樣治理“月餅問題”,將治理“月餅問題”作為治理腐敗問題的一個重要突破口。按照沈陽市紀委的說法,價值200元以上的月餅屬于“貴重物品”,領導干部收受了貴重物品,理應上交,不上交就是受賄,就要受到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由此可見,我們沒有理由繼續將“月餅問題”置于反腐工作的空白地帶。
誠然,要求領導干部上交月餅等禮品,并非治本之策,而只是治標之舉,此舉的實效性可能會引起一些人的懷疑。然而筆者認為,反腐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治理“月餅問題”也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將這個系統工程搭建好,就要不斷地進行修修補補加以完善。要求領導干部上交貴重月餅,就是一次修補之舉,雖然此舉并不能完全解決“月餅問題”,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但此舉將反腐視線首次聚焦到了月餅這個尚屬監管空白的領域,恐怕誰也不能懷疑其將能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有作用總比沒作用好,反腐工作中每取得一點一滴的改進都值得稱道。沈陽市紀委的要求,起碼可以讓一些領導干部收受貴重月餅時心懷忌憚,有些領導干部可能認為收幾盒月餅就承擔這么大的風險,還要登記上交,不合算,嫌麻煩,于是干脆就不收了。不管是不愿收還是不敢收,不管是自覺抵制還是被迫拒絕,不收總比收要好,偷偷摸摸地收總比肆無忌憚地收要好。因此,沈陽市紀委在治理“月餅問題”上所采取的這個小小的舉措,筆者以為是值得稱道的。
(稿件來源:工人日報,作者: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