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剝離過程中的責任追究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電(記者李鵬)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已經或正在剝離,巨額損失應追究誰的責任?財政部、央行、銀監會十日聯合發布通知,加強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剝離過程中的責任追究工作,稱不良貸款不能“一剝了之”。
據悉,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發布上述通知,以具體規定國有商業銀行改制重組剝離不良資產過程中的責任追究問題。
通知要求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強內部責任追究工作,建立問責制,加強內部審計和稽核,對貸款發放、管理、處置、剝離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按處理事與處理人結合的原則,嚴肅查處。
監管部門稱,對不良資產剝離中發現的原貸款發放中的違法違規、瀆職損失等行為,將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從嚴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通知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嚴格按交接程序,相互配合做好不良資產剝離和接收工作,防止一剝了之,防止少數企業借改革之機逃廢債務,切實防范道德風險。
通知還要求有關銀行將此次不良資產剝離過程中的責任落實、責任追究等具體情況逐筆上報財政部、央行、銀監會,其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一九九九年至二○○○年期間剝離不良資產過程中的責任追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