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北京時間10月14日晚19時,中國足協公布了對北京現代隊罷賽事件的處罰決定:北京現代隊在10月2日同沈陽的比賽被判0-3失利,此外扣北京現代隊的聯賽積分3分,并對于俱樂部處以罰款,俱樂部總經理楊祖武也將被禁賽;當值主裁周偉新也被停止本賽季后八輪執法資格。以下為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處罰通知:
對于2004年10月2日中超聯賽第14輪沈陽金德隊與北京現代隊比賽第80分鐘發生的點球判罰爭議和整場比賽的判罰情況,中國足協裁委會高度重視。在該場比賽結束后,便立即調集裁判方面的報告和錄像帶等資料,并向比賽監督、裁判員和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積極為評議工作進行準備。
10月3日上午評議工作開始,中國足協裁委會要求評議委員會一定要本著全面、客觀、實事求是的一貫原則,嚴格依據《足球競賽規則》的條文及精神和比賽錄像的實事,對判罰情況進行分析、認定。由于對上述點球判罰的正誤存在評議意見分歧和一些方面人士的不同看法,為了更為客觀、準確地作出評議結論,評議委員會又反復對錄像和規則精神進行研究,在此基礎上召開了評議委員會擴大會議,對該場比賽的判罰情況進行了全面復議。
評議委員會認為,除比賽第80分鐘點球判罰出現較大的爭議外,整場比賽裁判員對雙方的判罰尺度是一致的。
比賽第80分鐘的點球判罰,通過對錄像畫面能夠看到情況的反復分析、判斷,評議委員會根據最后比較趨于一致的意見作出結論:依據規則的精神,雙方隊員爭球的動作程度均尚未構成犯規,裁判員在認定上有一定誤差,判北京現代隊3號隊員犯規(點球)屬誤判。
關于對本場比賽裁判員誤判點球的處罰,中國足協裁委會根據誤判的具體情況,并對相關因素進行了認真調查,目前未發現其它問題,依照《中國足球協會賽區裁判工作管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經研究決定:停止本場比賽裁判員2004年中超聯賽剩余八輪比賽的裁判工作。
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