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吹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號角,由此帶來了社會生產力的巨大解放和我國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的極大提高。
10年后的金秋,針對我國改革仍處在攻堅階段、發展正處于關鍵時期的特點,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突出強調要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妥善處理關乎經濟體制改革全局的六個重大關系。
打贏這場改革攻堅戰,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妥善處理好六大關系,我們將迎來一個更加規范、公正、和諧的新時代,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將跨入嶄新階段。
多種所有制經濟將更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
統計顯示,到2003年底,我國15萬戶國有及國有控股工商企業資產總量19.7萬億元,凈資產8.4萬億元,2003年上繳稅金和實現利潤分別占全國工商企業的近二分之一。同期,我國有個體工商戶2353萬戶,注冊資金4187億元,全國登記的私營企業300萬戶,注冊資金3.53億元。改革開放以來,非公經濟從“小荷才露尖尖角”逐漸形成蓬勃發展之勢。
《決定》提出:正確處理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關系,做到“兩個毫不動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認為,這意味著,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將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偉大進程中,二者相互促進,相互融合,共同發展。讓各種所有制經濟發揮自身優勢,以平等的身份、同樣的機會和相同的起點參與競爭,將更加充分地調動和發揮好各自加快發展的積極性,從而使得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改革發展的成果將惠及全體人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但收入差距卻持續擴大,由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1.8:1擴大到2003年的3.2:1。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拉大,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已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
《決定》提出:正確處理按勞分配為主體和實行多種分配方式的關系,切實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
專家指出,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是改革開放初期針對當時的實際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是鄧小平理論在中國的成功實踐。《決定》的提法顯示,今后,黨和國家在繼續堅持效率優先原則,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的同時,將合理兼顧效率與公平,努力抑制地區發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的趨勢,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讓改革和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經濟運行將走出大起大落的怪圈
在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的背景下,我國經濟增長今年上半年保持在9%以上。最新統計顯示,前9個月,我國稅收收入接近2萬億元,外貿進出口總值逼近去年全年水平。與此同時,經濟運行中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得到抑制。“宏觀調控讓我們清醒了頭腦,促使我們進行產業升級。”浙江光宇集團董事長馮光成說。
《決定》提出:正確處理市場機制和宏觀調控的關系,堅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徐大公說,宏觀調控能力直接反映黨的執政能力,體現黨領導經濟工作的水平。當前我國正處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從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關鍵時期,這既是“黃金發展期”,又是“矛盾突顯期”。《決定》提出的這一要求,將既有效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經濟富有效率,同時科學地實施宏觀調控,使經濟有序發展,從而使宏觀經濟運行走上持續快速健康的軌道,擺脫大起大落的怪圈。
地方積極性將得到更好發揮
隨著改革向縱深推進,在有些領域,中央和地方責權不明確的矛盾逐漸顯現。河南省駐馬店市委書記宋璇濤說,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不同,發展也不平衡,中央的方針政策要靠各級政府去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還要千方百計促進本地經濟和社會的良好發展。在這樣的基本國情下,妥善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決定》提出: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既維護中央的統一領導,又更好地發揮地方的積極性。
中國人民大學一位社會學專家指出,近些年,中央采取各種措施加強了國家的集中統一,這是完全必要的。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有些責權還不明確,“條條”“塊塊”的矛盾時有顯現。根據《決定》的精神,今后,黨和國家在維護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同時,將把該放的權放下去,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權限和職責,從而進一步調動地方特別是企業發展經濟的積極性。
各項改革將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我國經濟正步入一個快速上升期,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社會領域中的一些矛盾和約束。2003年一度蔓延的非典疫情就顯露出我國社會領域的改革相對滯后;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對經濟運行的體制約束日益明顯。當前,不僅存在著城市改革和農村改革不相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領域改革和社會領域改革的不協調之處依然突出。
《決定》提出:正確處理經濟體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關系,加強改革協調,使各項改革互相促進。
國家行政學院學者朱國仁認為,改革越向縱深推進,要求的配套性越強、社會風險也越大。總體部署,協調推進各項改革,對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意義重大。從《決定》可以看出,我們黨已經清醒地認識到改革整體推進中的不協調、不完善之處。隨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職能將得到進一步轉變,行政效率將不斷提高;隨著社會領域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系將日趨完善;隨著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加快、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創新,我國新一輪農村改革將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各項改革的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將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走向完善和成熟。
改革措施的制定將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
統計顯示,我國每年僅城鎮就有800萬到900萬新增勞動力需要就業,農村還有1.5億剩余勞動力需要逐步轉入非農產業。河南省常務副省長王明義說,從實踐來看,一切問題的解決,歸根結底都要靠發展。增長速度過低,既不利于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潛力,也會帶來就業困難、人民生活水平降低等一系經濟社會問題。但不切實際、超越社會承受能力的發展,也勢必會損害群眾利益,造成經濟社會不穩定因素。
《決定》提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
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條基本經驗。專家認為,這一措施顯示,我們黨既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改革,又要充分考慮社會環境和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把解決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妥善處理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從中央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看出,黨和國家已經著手解決當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用、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及關閉破產中職工利益受損等突出問題。隨著各項改革措施的穩步推進,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障。(來源:新華網新華社記者陳二厚、張曉松、謝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