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3日電 經重慶天原化工總廠“4·16”事故調查組調查確認,造成死亡失蹤9人,15萬人撤離的重慶“4·16”氯氣泄漏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重慶晨報消息,按照有關規定,經重慶市委、市政府批準,市紀委、監察局決定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化醫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繆光奎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化醫控股集團公司經濟運行部部長李華夏行政記過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廠長張定祿撤消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廠長、黨委委員職務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重慶天原化工總廠黨委書記兼副廠長陳德國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副廠長吳照華行政記大過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的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動力分廠代理副主任王為民撤消重慶天原化工總廠動力分廠代理副主任職務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的重慶化工節能計量壓力容器監測所所長助理兼壓力容器監測科科長、技術負責人、檢驗師周軍撤消重慶化工節能計量壓力容器檢測所所長助理和壓力容器檢測科科長職務處分;
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重慶化工節能計量壓力容器檢測所副所長吳明中(主持工作)行政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