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登封十月二十四日電(記者 王迪 韓宏琦)一個接一個生命的隕落,一個又一個家庭的破散,隨著“大平礦難”的“驚雷”再起,蒼天動容,人心驚泣。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二十二時四十七分,一個令人“驚泣”的夜晚,河南鄭煤集團大平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井下作業人員四百四十六人,二百九十八人逃出。至記者發稿時已有七十九人被礦難奪去了寶貴的生命,仍有六十九名礦工被困。
幾天的采訪中,記者發現,這起被稱之為二OO四年中國發生的最大一次礦難,這起似是天災的人禍,“偶然”中實際凸現出一種“必然”。
“事故不是不可抗拒的。一道道安全禁令,一條條安全規章,本應是防范事故發生、規避‘生死之劫’的有效門檻,卻常常因無人監管和查處,很難得到真正落實,成為束之高閣、徒有其名的一紙空文。這其中,有關政府部門和官員的失職瀆職和行政不作為,實在難辭其咎。”一位曾從事重大事故調查的專家道盡其中原由。
就此次發生事故的鄭煤集團來說,其已經不止一次地發生事故。據集團內部的工作人員統計,一九九九年以來,鄭煤集團發生大的礦難事故有九起之多: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蘆溝礦井被淹,間接損失約兩億元人民幣;二OO一年五月十一日,超化礦井下被淹兩個工作面,直接損失約三千五百萬元;二OO一年九月十七日,告成礦礦井被淹,間接損失約四千多萬元;二OO二年八月九日,戈灣礦發生淹井事故,十名礦工遇難;二OO四年四月十一日,鄭煤超化礦發生透水事故,十二名礦工被困井下一百零九個小時后獲救。其中,僅此次發生事故的大平煤礦二OOO年至今也已發生兩次礦井被淹事故。
其實,早在二OO三年十一月三日至九日鄭州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在對鄭煤集團開展安全執法監察時,就查出許多安全隱患,并下達了多份現場處理決定書,但這些僅僅只是“說在嘴上,寫到了紙上”,并沒有落到實處。“像他們這樣的弄法,出事不過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罷了。”一位當地百姓對記者說的一番話道出了其中意味。
同樣,綜觀今年以來河南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無論是河南安陽導致二十一人死亡的腳手架倒塌事故,還是引起全國震驚的死亡四十四人的黃河小浪底沉船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無一不顯示出相關人員的責任心問題。
事故發生前,他們對于本身存在的安全隱患均不關心。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千篇一律地往往是在組織很多人進行搶救后,再大放“馬后炮”地組織人員對相關單位進行一下安全隱患檢查,但就是這些“馬后炮”,也往往會隨著公眾對事故關心的減弱,而流于形式。民眾甚或是在那些高危企業作業的人則由于事故沒有發生到自己的身上,而不認真吸取教訓,全當成了茶余飯后的談資,談完亦即忘卻,照舊一如既往。由此可想而知,下一個事故的發生也不過是早一天晚一天罷了。
令人欣慰的是,中共高層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并明確提出了“權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的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官員問責制亦已在中國實行,但愿這些能夠避免事故的發生,無辜善良的人們能夠不再受到傷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