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五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二十五日稱,為完善外匯領域反洗錢法制建設,加大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力度,已發布并實施《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行為。
細則強化了外匯局和金融機構在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中的職責,細化了金融機構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的內容、標準和程序,規范了外匯局對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的監管以及對反洗錢數據的匯總、篩選、甄別和分析,具體設定了外匯局核查反洗錢信息及查處相關案件的工作程序,進一步明確了對有關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律適用問題。
相對于已經出臺的反洗錢法律法規,外匯局的實施細則有一些新特點:從操作層面解決實踐問題,進一步完善和制定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指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嚴格規范了外匯局反洗錢工作程序及適法標準;在保證反洗錢信息完整、規范和真實的前提下,簡化了大額外匯資金交易的報告內容;在加強對反洗錢信息分析處理的同時,強調外匯局與公安等執法部門的合作。
中國央行二○○三年一月曾發布《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了金融機構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的標準、程序,并與《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共同構建起了中國金融領域反洗錢法規體系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