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6日電 據廣州《信息時報》報道,湖南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傳來消息稱,全國關注的“11·3”特大火災安全事故、責任事故犯罪案,日前已由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受理,“11·3”案中的關鍵人物、原衡陽市永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革等6人將于今日出庭受審,據了解,庭審時間將一直延續到10月28日。
和李文革一同被起訴的其他5人分別是:原永興集團副總經理兼永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李永開,原衡陽市江東建筑公司施工員魏東衡,原衡陽市建筑設計院助理工程師朱峰,原衡陽市建筑設計院工程師肖偉,原衡陽永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沈黎明。
檢察機關指控,由于朱峰、肖偉在未進行地質勘察的情況下盲目設計,導致設計的樁基承載能力不足,致使整個建筑整體性差,抗災害能力低,易發生大面積整體坍塌。且大二層樓板選用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違反了相關技術的規范規定,在設計上降低了工程質量標準。衡陽永興公司將衡州大廈二樓以上住宅由原來規劃的南北向平行3棟樓,擅自改為回字形的4棟樓,明顯違反了建筑管理法規規定。
衡陽市珠暉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文革、李永開、魏東衡作為建設及施工單位的直接責任人,被告人朱峰、肖偉作為設計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其行為構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告人沈黎明身為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其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此外,在“11·3”火災事故當中由于受重傷至今才只能勉強走幾步的衡陽晚報記者楊帥,已經委托其父親聘請了律師彭家政,向衡陽市珠暉區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起訴。而彭家政律師告訴記者:“楊帥只是100多戶向永興集團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中的一戶,這100多戶包括20名死亡的消防官兵和衡州大廈的幾十戶住戶!
據彭家政介紹,僅楊帥已經向永興集團提出了200萬元的民事賠償。“至于其他100多戶人要求的民事賠償是怎樣的,我不太清楚。”彭家政說,“不過,我估計這筆民事賠償應該是巨額的!
2003年11月3日凌晨5時許,衡州大廈保安值班員肖偉、唐成甫發現大廈一樓倉庫起火,保安員打開室內消火栓卻發現沒有水槍水帶。衡陽市珠暉區消防中隊接警后出動3臺消防車趕到現場撲救,隨后,特勤中隊、雁峰區消防中隊、石鼓區消防中隊等180多名消防隊員赴現場撲救。上午8時30分左右,大樓突然坍塌,共有16名消防官兵和4名現場采訪的記者受傷,20名消防官兵壯烈犧牲。(王道斌、倪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