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6日電 《人民日報》今日撰文,稱保險資金入市使證券市場和保險市場的聯系加深,更容易形成風險的滲透和傳遞,因而各監管部門須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加強監管信息互換和協調配合,避免出現監管空白。
文章同時分析認為,保險資金入市給股市以極大的鼓舞,但必須理性地認識到,與其他投資渠道相比,股市的收益大,風險也很大。而保險資金作為投保者的“養命錢”、“救災錢”,在運作時尤其要突出安全性,保險機構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時需萬分審慎,需要不斷提高投資的決策水平,加強防范風險機制的建設。
監管部門需做到令行禁止,加大對重大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狠抓監管制度的貫徹落實,強化責任追究,對那些違規操作、擾亂股市、侵害股民利益的行為,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文章最后認為,對市值4萬多億元的資本市場而言,五六百億的保險資金所可能產生的推動力量不可小覷。對保險機構投資者來說,股市也是一座充滿風險的誘人富礦。中國的保險業正在高速發展,前程未可限量,中國的股市亦在不斷完善、規范中前進。期待各方能走出一條利國、利民的多贏之路。(曲哲涵)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發布,不僅拓寬了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也為股票市場引來了源頭活水。這是保監會和證監會積極貫徹落實“國九條”有關鼓勵合規資金入市政策的重要舉措,進一步表明了國家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決心。
目前我國保險業總資產已超過1.1萬億元,按照投資股票比例最高5%的限制,保險資金可投入股市的規模將在500億元至600億元之間。在此之前,囿于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等有限的投資渠道,保險資金的增值空間十分有限。此番允許保險資金入市,不僅有利于保險公司拓寬投資渠道,增強資本實力,分散投資風險,也會督促保險公司逐步培養和提高保險資金運作能力,建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使之朝著專業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允許保險資金直接入市,不僅擴大了股票市場的資金供應,還有助于改善股市的投資者結構,有利于股市的持續健康發展。我國股票市場發展歷史較短,不僅“盤子”不夠大,不能充分滿足社會的融、投資需要,機構投資者的比例也不高,帶有明顯的散戶特征。保險資金、尤其是壽險資金具備長期性、穩定性、規模性的特點,可為股市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流,并推動投資者結構改善。此外,保險機構投資者側重于資金的長期收益,有助于改變上市公司的股東結構,完善上市公司的現代企業制度。再有,保險機構投資者進場,對證券投資基金及其操作水平會提出更高要求,有助于證券市場建立理性的投資理念,促進證券市場的成熟。
《辦法》的實施給股票市場以極大鼓舞。此外,允許保險資金投資股市,使股市和保險市場的聯系加深了,更容易形成風險的滲透和傳遞,這就要求各監管部門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加強監管信息互換和協調配合,避免出現監管空白。